潘有文:嚴管電子煙,事不宜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潘有文:嚴管電子煙,事不宜遲!

早在兩三年前,電子煙就已在市場上悄悄流行,一些人看準商機,賺了第一桶金。以戒煙為由的一些煙客,也名正言順抽起電子煙,看似一幅“你快樂,所以我快樂”的美景。



顧名思義,如果電子煙不含香煙成分,就不是電子煙,或可稱為電子煙霧器;然而,市場上的電子煙是否都不含尼古丁,或含少量或多量尼古丁,只有銷售者和吸者心知肚明。

各種口味的電子煙,如果只是煙霧器,說能夠滿足煙客的癮,實在讓人難以相信;如果電子煙含有香煙成分或尼古丁,就應受到煙草法律管制,政府不應輕易妥協。

電子煙是市場上的大蛋糕,它不只是煙客的第二選擇,同時是對一些未染上煙癮,輕易選擇一試電子煙者的誘惑,他們可能因此染上煙癮,成為真正煙民。



當政府藉著提高煙稅,試圖制止煙客人數上升,卻放棄規管電子煙,實是不智。

政府內有部長級人物,為電子煙商人打抱不平,反對規管電子煙;電子煙商人團體恫言,政府若控管電子煙,將失去百萬選票。這些舉動和威脅並不合常理,因為香煙百害無一利,不少醫學研究已經證明,如果電子煙含香煙成分,必須嚴加管制。

電子煙商人以民粹方式,以選票威脅當政者的做法,著實令人失望;政府應以人民的健康為本,不應受到威脅,並制定有利人民健康的政策,嚴加規管電子煙。

政府應有堅定立場

規管並非禁止,就像香煙一樣,人民依然有選擇的權利。政府已開宗明義指明抽煙之害,並且苦心制定條例,引導人民遠離香煙,煙民依然無法自制;既然抽煙是他們的自由,他們也就要為自己的健康負責。

同理,政府嚴加規管電子煙是一種責任,不應為了選票威脅而放棄管制;在某個程度上,政府或會因此失去百萬選票,卻可能得到人數在百萬選民數倍以上,贊成管制電子煙的沉默選民的支持。

煙民有選擇抽煙的權利,不管是香煙或電子煙;不抽煙的人,也有選擇支持政府規管電子煙的權利。政府應有堅定立場,為不抽煙人民的健康著想,即刻嚴管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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