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發表煽動性言論案 法官判雷爾無罪釋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發表煽動性言論案 法官判雷爾無罪釋放

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圖:檔案照)
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圖:檔案照)


(本報陳金榮攝)



(檳城29日訊)針對行動黨斯里德里馬州議員雷爾被指在愛蓮玉一講座會上,發表煽動性混帳言論一案,法官羅斯蘭宣判雷爾無需答辯,無罪釋放。

法官說,雖然控方證明雷爾有發表這些言論,但卻無法證明這些言論具有煽動傾向,巫統是一個政黨,不是族群,此言論也沒有侮辱馬來人或穆斯林。

今早在還未開審前,行動黨秘書長兼檳首長林冠英到場支持雷爾,隨后即離開出席節目。而雷爾在獲勝后,步出法庭時,臉露笑容,也紛紛接受支持者的祝賀。



雷爾的辯護律師哥賓星在宣判后指出,他要以行動黨法律顧問及雷爾的辯護律師的身分發表談話。

他說,之前該黨已認為雷爾談話沒有煽動性,今天法官判決證明該黨的見解。法官是在評估整個案件后做出這個判決。

他呼籲控方讓案到此為止,不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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