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總代主席指政府 “動用社險8億救1MDB”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職總代主席指政府 “動用社險8億救1MDB”

 ■杜乾煥(左起)、維拉亞、沈志勤、阿都拉沙尼及再也巴蘭,在交流會上發表本身對員工權益的看法。

■杜乾煥(左起)、維拉亞、沈志勤、阿都拉沙尼及再也巴蘭,在交流會上發表本身對員工權益的看法。

(檳城23日訊)大馬職工總會代主席阿都拉沙尼說,公積金局“借貸”40億令吉給一馬發展公司(1MDB),據知政府還動用社險機構8億令吉拯救1MDB。



他說,社險機構的資金是用來協助發生事故或生病的員工,不希望政府動用社險機構的資金。

阿都拉沙尼昨日出席由峇央峇魯區國會服務中心,主辦的“員工團結,人民進步”對話會時,這么說。出席者包括公正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公正黨峇都蠻州議員再也巴蘭、前行政議員拿督杜乾煥博士,以及大馬職工總會檳分會秘書維拉亞等。

盼落實“失業保險”基金



另一方面,他希望政府在今年落實“失業保險”基金,也希望政府讓會員領取“失業金”長達2年。

他舉例,若有關會員基薪為2000令吉,在失業后可從有關基金獲取2000令吉,直至重新就業,領取失業金最長期限是2年。

阿都拉沙尼說,該會已向政府提呈這項計劃,目前正與政府協商細節,而政府所建議的領取失業金期限是6個月,首2個月獲原有基薪80%、接下來2個月可領取原有基薪70%,最后2個月則可獲原有基薪50%。

他說,職工總會將在7月開會討論后,將有關建議再度提呈給政府,希望可在年尾落實。

“這項基金將由會員及僱主‘獻金’,若員工每月基薪少于1000令吉,就需每月繳付2令吉50仙,若基薪為4000令吉則需繳付10令吉,僱主也需以一對一方式,繳付同樣的數額。”

感嘆工人不積極捍衛權益

阿都拉沙尼說,他在今年勞動節曾號召工人們遊行捍衛本身權益,但只有300人出席,因而感嘆我國工人在捍衛本身權益方面,不如國外工人積極。

“印尼有數十萬工人聚集體育館捍衛本身權益,在韓國、日本及台灣等地區,也有不少工人願意站出來遊行。”

他認為,只要聚集眾人力量,如聚集10萬名工人向政府施壓,政府就會立即會見該會代表,聆聽工人心聲。

“若要向政府施壓,必須加強力量,否則政府會裝聾作啞。”

他舉例,該會曾號召100人參與遊行,反對搬遷工業法庭,政府代表在隔日立即會見該會代表商討。

他說,我國有690萬名工人選票,足以更改政治版圖,例如職工會對政府政策的影響力。

“我促請工人們勇敢站出來,聚集眾人力量向政府施壓,捍衛工人們權益!”

工作超過8小時
僱主須付加班費

阿都拉沙尼說,根據勞工法令,我國工人每週工作時間最高是48小時,若超越48小時的工作時間,僱主就須繳付加班費。

他說,莎阿南有一家電子廠員工遭剝削,每天額外工作1小時卻不獲加班費,此事被帶上工業法庭后,有關僱主被判需支付100萬令吉,作為員工的薪金追算。

“一般上,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是8小時,超時工作將獲加班費,但有關電子廠卻在沒有給予加班費情況下,要員工每日工作9小時。”

他說,這事件發生在2008年之前,事件被揭發后,已為工廠員工追回應獲的加班費。”

某銀行總執行長
薪水多員工174倍

公正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說,我國行政人員與員工的薪金鴻溝懸殊,如銀行總執行長每月薪金約52萬令吉,但出納員的薪水卻只有3000令吉,兩者之間的薪金鴻溝為174倍。

“我並不是反對銀行支付高薪給總執行長,但這涉及社會不公問題,因為我不認為總執行長的工作效率,會比工人高出174倍。”

維拉亞:勞工法令已過時

大馬職工總會檳分會秘書維拉亞認為,我國一些勞工法令可被送入“博物館”,尤其1955年勞工法令,是在獨立前就已擬定,在現今社會已不適用。

針對變性人在職場上所面對的問題,如被歧視或遭性騷擾等,維拉亞指出,目前並沒有任何法令及資源可協助變性人,但若有人求助,該會願意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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