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合謀騙女教師9萬 女被告哭求父親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合謀騙女教師9萬 女被告哭求父親保外

被告在庭警押送下,出庭面控,她巧妙的以頭頸閃避攝影鎂光燈。
被告在庭警押送下,出庭面控,她巧妙的以頭頸閃避攝影鎂光燈。

因與他人合謀,從墜入網絡愛情陷阱的女教師身上捲走9萬令吉血汗錢,一名女子今日被控上法庭時不認罪,還激動的透過電話哭求其父親,一定要設法籌集6000令吉將她保釋外出。



被告諾蘇哈拉依斯邁(37歲)被控于2014年7月14日,在雙溪毛糯興業銀行涉及洗黑錢活動,即讓另一名女子將9萬令吉匯入自身戶頭。

被告因而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不過,被告也獲准以6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被告當時是獨自一人出庭,她獲悉要6000令吉保釋金後,馬上搖電話上要求父親,無論都要將她保釋,還激動的“提醒”父親:“你知道加影監獄是什麼模樣的吧?”

另外,被告代表律師哥瑪蒂受詢時說,地庭法官占慕里擇定將此案轉交吉隆坡地庭審理,主要是其當事人要求與另一名被告,進行聯合審訊。

此案主控官為凱魯菲克里副檢察司,而案件將在6月28日,在吉隆坡法庭過堂。

報導指出,受害者是在霹靂州峇眼色海某中學任職的巫裔女教師,她于2013年年尾在社交網站,結識一名在英國居住的大馬男子。

這名男子不時將從英國郵寄手提袋、電腦、智能手機及勞力士手錶來到大馬,女教師被打動。

男子要求女教師到雪州蒲種一間酒店內接收裝滿美金的包裹,唯必須先繳付一筆款項后,才能領取包裹,而被告正是這名愛情騙子的女同黨,女教師匯款後覺得被騙,之後才到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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