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26億案要納吉上庭供證 敦馬申請遭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追討26億案要納吉上庭供證 敦馬申請遭駁

高庭今日駁回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及另2名起訴人,要求首相納吉出庭供證的申請。



這是馬哈迪及和另2造,在向納吉追討26億4200萬令吉賠償給大馬政府案中,向法庭提出要納吉出庭供證的申請。

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在內庭接見馬哈迪等造的代表律師哈尼夫,以及納吉的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占後,作出上述決定。

哈尼夫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認為馬哈迪等造的申請言之過早。他說,馬哈迪等造必須等到聆審納吉要求撤銷訴訟的申請時,才可以申請要求納吉出庭供證。



此外,哈法利占告訴記者,法官也已擇定案件在8月4日過堂,以讓申請方決定是否就上述結果,提出上訴。

“若申請方無法在限期內提出上訴,法官就會擇定聆審日期。”

另外,根據法官的書面判詞,他認為在此案上,目前應專注在是否批准撤銷整宗案件。

“若屆時不批准撤訟,我們才能決定是否傳召納吉並盤問他,而且申請方提出的申請,是不正當也不真實的。”

馬哈迪是與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以及浮羅交怡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入稟法庭,起訴納吉濫用職權、違反誠信責任,並要求法庭諭令納吉必須賠償26億4200萬令吉給大馬政府。

3人較後在4月19日再度入稟高庭申請禁令,禁止納吉轉移和提領名下資產,及需列出名下擁有的資產、財務和公司股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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