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貪官界“巨星”刺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潘有文:貪官界“巨星”刺眼

近日,沙巴水務局正副局長涉貪,被充公超過1億8000萬令吉資產,從原本發現數千萬令吉至破億令吉涉貪總額,讓人驚“貪”(嘆)連連。



從櫥櫃藏錢到海外銀行戶口的金額,都讓人見識涉貪者“控錢”能力,一再突破貪贓枉法上限,耀眼“星光”著實讓人見識到“巨星”風采。

州級的官員已有如此貪贓能力,如果有中央級官涉貪,其“星光”不知是否更加讓人無法直視?

在這件事上,我國反貪會應該記上一個大功;但也讓人不禁要問:這樣的大魚,是否還有更多?只是其他貪官巨星光芒還沒有曝露出來嗎?



沒有一個國家沒有貪官,只看數量多寡或貪污程度;目前反貪會捉到的涉貪者,從報導上來看,還是屬于低調的貪官,但涉貪數額已超越人們想像上限,可見涉貪者的貪污潛力,可以一再超越自己。

反貪會顯示自己的能力,捉的貪官不只是小魚小蝦,大魚也照逮不誤,但反貪會還需要擁有超能力,把中央級貪官捉出來,殺一儆百!

一個州已擁有如此巨星級的貪官,如果說權力更大的中央級官員無人涉貪,相信沒有多少人會相信。然而,如果反貪會面對中央級的超級大貪官時,沒有超能力便可能無法掩蓋“巨星”的光芒,只能任由超級大魚“回眸一笑”溜走。

發揮最大反貪權力

反貪會如何具有超能力?可行方法就是反貪會不能由任何一個中央部門或部長負責,它必須獨立運作,直接向元首或國會負責,才能超越中央級官員的制衡,讓更多官員有所警戒。

所有反貪能力強大的國家和地區,例如北歐國家、新加坡、香港,都可以是大馬反貪會最好的參考,同時讓反貪會不受任何政府部門和官員規管,才能發揮最大的反貪權力。

政府以任何理由強調不會干涉反貪會,都是在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因為當涉貪問題發生在政府高官身上,相信做官的就會應用絕對權力,防止自己的腐敗行為曝光。

因此,不要貪官巨星光芒刺眼,最佳方法,沒有之一,就是讓反貪會向元首或國會負責,展現反貪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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