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疑遭性侵未擺脫陰影 女童撫養權竟判生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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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前疑遭性侵未擺脫陰影 女童撫養權竟判生父

    姨婆展示,女童生母簽署的宣誓書,內容指生母願意將孩子撫養權轉讓給他們夫婦倆。
    姨婆展示,女童生母簽署的宣誓書,內容指生母願意將孩子撫養權轉讓給他們夫婦倆。

    獨家報導
    女童疑遭生父祖父母性侵
    (吉隆坡11日訊)7歲女童4年前疑遭生父及祖父母性侵案受害女童,迄今尚未擺脫可怕陰影,無奈八打靈再也推事庭去年11月3日已把孩子撫養權判給生父,撫養女童長達3年的姨婆即使難忍心痛,也必拱手讓出姨甥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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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童姨婆(62歲)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披露,她和丈夫(66歲)需在本月12日出席八打靈再也推事庭傳召,將孩子轉交給生父,否則將被視為藐視法庭。

    她說,3年前她和丈夫在民主行動黨蓮花苑區州議員張菲倩安排律師協助下,成功爭取女童撫養權長達3年,唯撫養期限在2016年6月5日截止,需另行更新手續才能繼續撫養女童。

    不瞭解法庭程序

    她續說,接著夫婦在另一位國會議員幫助下,介紹律師替他們處理相關事宜,然而間中遭遇種種問題,無奈所託非人,申請程序一延再延,加上他們不了解法庭程序,導致案件走向不可挽回的地步。


    她披露,社會福利局找到女童生母,后者于2016年8月3日簽署宣誓書欲將孩子撫養權轉讓給他們夫婦倆,但代表律師直至11月3日推事庭作出裁決前的數次出庭過程,都沒有提呈有關文件。

    “我在8月18日出庭聆審時,推事曾說給我們2個月時間找女童生母簽署撫養權轉讓書,甚至說若找不到她,就直接判我們獲撫養權,我真的相信了,期間根本不知道女童母親已簽了文件,但她卻在11月3日現身推事庭,轉口指將撫養權讓給女童生父。”

    丘姓姨婆說,她是在11月24日見代表律師時,才獲知有相關信函的存在,不過一切已經太遲了。

    拿不出3萬無法上訴

    “我們不是不要上訴,而是沒有能力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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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婆披露,推事下判后,律師告訴她必須在14日期限內向高庭提出上訴,但需準備3萬令吉。

    “養大她(女童)、供她讀書這些我們都沒問題,但突然要拿出3萬令吉來上訴,我們真的沒本事,再者我聽聞上上訴不是一次過完成,而是陸陸續續,要很長時間和更多費用。”

    如今上訴期限已過,事情已成定局,夫婦倆只能在來臨週四(12日),把孩子交回給生父。

    姨婆坦誠,自己從未想過要與女童家人爭奪孩子,純粹只是一心想幫孩子。

    她認為,有關判決對孩子不公,質疑孩子是從家庭中受到傷害,為何偏偏讓她回到那個家庭去?

    “這4年來,女童父母一分錢都沒有給過,社會福利局也沒有給予金援,孩子的生活所有費用都是我包辦的。”

    女童哀求幫忙

    姨婆說,女童對過往經歷有很深的陰影,非常不願回到那個家,甚至哀求她幫忙。

    “她說:‘媽咪,妳以前幫過我,現在能不能再幫我多一次?’,然后把自己藏在被子裡哭,看到她這樣其實我很心痛,孩子很小來到我這裡時那么悲慘,當時我6個月沒工作,在家看顧她。”

    她說,女童與自己和丈夫很親近,甚至喚她和丈夫為“媽咪”“爹地”,孩子跟她后,都有好好上學讀書、學鋼琴,並定時看醫生和接受心理輔導。

    “輔導老師說她有一輩子無法擺脫的陰影,現在她7歲已懂事了,知道會被帶走后,情緒很不穩定,甚至沒胃口吃飯。”

    2013年農曆新年期間,丘姓姨婆與丈夫到柔佛古來探望姐姐(女童的奶奶)一家時,女童吵者要跟他們回吉隆坡,后揭發女童稱曾被生父、祖父母性侵和性虐。

    醫藥報告顯示,當時女童下體紅腫及受損,肛門明顯有傷痕。

    女童母親在她出生2個月后便離家,當時女童一直和父親及祖父母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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