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應加重僱主負擔 90團體反對就業保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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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應加重僱主負擔 90團體反對就業保險

    三蘇丁(前排左4起)與盧成全及其他團體代表召開聯合記者會。左起為丹蘭、陳天保、林國文、達利斯、謝瑞熙、符績理及江華強。
    三蘇丁(前排左4起)與盧成全及其他團體代表召開聯合記者會。左起為丹蘭、陳天保、林國文、達利斯、謝瑞熙、符績理及江華強。

    (吉隆坡23日訊)90個商業團體強烈反對政府落實就業保險基金(EIS),並認為現有法令已足夠保障被裁僱員,政府不宜落實任何加重雇主及僱員負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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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馬僱主聯合會執行董事拿督三蘇丁指出,EIS會扣除雇主及僱員月薪中的0.25%,以繳付保費,旨在日後提供被裁員工暫時性經濟支援,及重新學習和提高技能的機會。

    “1997至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期,被裁員人數有0.6%,當中95%獲得賠償,若EIS只為了照顧其餘5%(0.03%)不獲賠員工,那其存在受人質疑。”

    變相鼓勵裁員不賠償

    三蘇丁今日針對EIS課題召開聯合記者會時估計,若政府全面徵收EIS,每年會獲取11億4200萬令吉保費,若只賠償上述0.03%被裁員工,花費不逾1713萬令吉,僅佔總額的1.5%。


    他是以680萬私人領員工月薪2800令吉,乘於12個月,再乘於0.5%,方得出這個數目。

    “事實上雇主愈發遵守規矩,在2015年,全部雇主都有賠償裁退員工。”

    三蘇丁說,即使經濟不景氣,裁員潮並非每年發生,政府卻要求雇主及僱員每年繳付EIS。

    “這也變相鼓勵不負責任雇主,不要賠償被裁員工,因為知道EIS存在。”

    他認為,好的雇主及員工不需要為被裁員的員工負責,即繳付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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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蘇丁指出,政府落實EIS另一項目的,是為了推動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ALMPs),包括為人民找工、輔導及訓練等。

    “而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隸屬政府,僱員及雇主無需為此負責。”

    建議以儲蓄制度實行

    中總總秘書拿督盧成全建議,政府可以儲蓄制度實行就業保險基金,如僱員公積金般,讓僱員在特定退休年齡領出。

    他也說,該團體曾提呈備忘錄給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反對落實就業保險基金,但不獲回應。

    他披露,內閣上週五通過就業保險基金制度,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里察烈預計在7月提呈國會。

    “政府之前落實最低薪金制,也不曾與雇主好好商談,如今內閣通過就業保險基金制度,也是相同。”

    他強調,現有僱員已受1980年勞工法令(停職及解僱)法令,因此無需實行兩項政策。

    出席者包括大馬國際工商總會(MICCI)顧問丹蘭、馬來西亞紡織制造商協會主席陳天保、馬來西亞塑膠廠商公會總會長拿督林國文、大馬廠商公會副會長達利斯、馬來西亞酒店業者公會主席謝瑞熙、馬來西亞建築商公會主席符績理及大馬中小企業公會總會長拿督江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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