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899項洗黑錢罪 涉款17億 3男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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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899項洗黑錢罪 涉款17億 3男不認罪

    3名被告以手和衣服遮臉避鏡頭。
    3名被告以手和衣服遮臉避鏡頭。

    (新山28日訊)再有3名涉及“無牌匯款近10億令吉案”的男子,今天在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控多達899項洗黑錢罪名,涉款高達17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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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被告包括莫哈末拉茲(36歲)、藍利(59歲)及莫哈末泰米姆(41歲),被控于2012年至2016年,涉及非法處理、擁有、轉移大筆款項,包括從國內匯款至國外,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被告皆不認罪。

    莫哈末拉茲個人面對352項罪名、藍利面對196項罪名,而莫哈末泰米姆則面對351項罪名;被告可在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a)條文定罪;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及罰款500萬令吉,或不少于非法活動所涉款額的5倍,視何者為高。

    地庭法官卡馬魯丁准許藍利以280萬令吉、穆哈默拉茲和莫哈末泰米姆各別400萬令吉,以及有2名擔保人和護照交法庭下保外候審;案訂5月8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胡斯馬魯丁;被告代表律師為馬哈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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