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貶低女性尊嚴” 選民不苟同沙布丁言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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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貶低女性尊嚴” 選民不苟同沙布丁言論

     發表“先姦后娶”論的巫統議員沙布丁,來自威北打昔牛汝莪國會選區。
    發表“先姦后娶”論的巫統議員沙布丁,來自威北打昔牛汝莪國會選區。

    獨家報導:劉峻賓
    (北海5日訊)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的“先姦后娶”言論,引起社會嘩然,其選區選民也表示不能認同,更希望沙布丁不要貶低女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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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選民認為,這種情況,除非“兩情相悅”還說得過去。

    威北打昔牛汝莪國會以馬來選民居多,《中國報》記者走入這個選區作街訪時,大部分受訪的馬來選民皆明白沙布丁所謂“先姦后娶”的定義,並承認類似情況在馬來社區常有所聞。

    沒懲戒強姦犯說不過去

    65歲老村民莎瑪哈欣認為,凡強姦就是一種邪惡的行為,應該鞭笞了再說;結婚與否,是后來雙方家長的協議。


    她認為,女性被強姦,吃虧的是女性,沒有懲戒男性加害者說不過去。

    當地小販茜拉(57歲)說,沙布丁的言論已經傷害所有女性,也同時貶低女性的尊嚴和地位。

    針對沙布丁認為,讓強姦犯娶受害者解決很多社會問題的談話,茜拉指這番言論根本不符合邏輯。

    “先姦后娶的概念一旦成立,才是衍生更多社會問題的開始,包括亂倫及導致他人家庭破裂等。”

    茜拉說,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是透過宗教信仰,每個人心存善念,就不會發生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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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補充,如果有伊斯蘭刑事法,所有強姦犯被定罪的話,理應實行石刑,即被亂石砸死為止。

    小販沙查里(42歲)說,國會議員發言前必須三思,特殊的解決方案並非適合所有人,也要顧及女性的感受。

    不是每個男人願娶受害者

    “被強姦后的女人,不是每個男人都要,不嫁給經手人,還能怎樣?”

    馬來婦女仄恩文(51歲)向記者娓娓道出其女兒被迷姦后再嫁的經歷;仄恩文自稱受教育不高,也是一名單親媽媽。

    她說,其女兒21歲時,是名工廠妹,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去玩樂,卻被一名男子在飲料下藥迷奸。

    直到女兒被發現肚子隆起,才知道有了6個月身孕,她當時不知所措,只能把經手人找出來,解決這件事。

    “強姦我女兒的人最終也承認了,對方也願意負起責任;豈料,結婚一星期后,對方又提出離婚。”

    她說,女兒最終堅持把孩子生出來,但幸運的是,她遇到一名可以接受女兒遭遇的男人,目前孩子就讀一年級。

    華社斥圖打造成強姦之國

    打昔牛汝莪區華社斥責沙布丁言論愚蠢,企圖打造“強姦之國”!

    記者針對沙布丁的言論,訪問當地華裔選民時,眾人皆給予負面的評論,包括有人說,“這句話是沒有讀書的人講的”、“我的選票從來都不投給他,他講什麼白癡言論,都不管我的事。”

    大部分華裔選民週三透過面子書及電台,才知道沙布丁“語出驚人”,更有選民並不知道原來這位代議士,是來自他所屬的國會選區。

    華裔選民朱女士(37歲)受訪時說,沙布丁的言論,像沒有讀書的人在講話。

    “今天已是21世紀,我們什麼時候要回到封建時代?”

    她說,馬來西亞是和平與安全的國家,難道要像印度,把國家變成“強姦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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