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峻賓:制度化撥款不要太沈耀權
打從行動黨和盟友們當了檳州政府,制度化撥款給學校這個政策是令人鼓舞的,因為他們做了前朝沒有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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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一些學校的校長告訴我,幸虧檳州換了政府,我們殘舊不堪的桌椅可以換,我們的屋頂漏水,也有錢換了,如果今年不夠錢換,明年還是有撥款可以換。
如果沒有檳州政府,恐怕要一直等…等…等,等到榴槤結果了還沒等到。
以上純屬校長的真實感受(雖然拿的是國陣政府的薪水),但我也很肯定他不是火箭的忠實粉絲;再強調,純屬真實感受,沒有政治的成分。
是的,從2009年開始,檳州政府共撥出7380萬令吉給華小、國民型中學、獨中和教會學校,功勞應記一筆,任誰都不能抹殺,儘管這些錢也是檳州人民的納稅錢。
直到今年,制度化教育撥款這件事,突然引起張盛聞和林冠英之間的爭論,馬華和火箭的來往文告,重點詮釋“制度化”,各有說詞。
但有一點,我是非常疑惑的,即所謂“制度化撥款不分政黨背景”,事關學校本身,又不是政黨學校,何來政黨背景?
噢,原來首長所言的政黨背景是指董事部,以致今年3月17日開始,只要提到“不分政黨的教育撥款”,就會聽到“沈耀權”這個名字;搞到現在,沈耀權不止是一個人名這樣簡單,而是一個名詞,比如,“制度化撥款不能太沈耀權”。
沈耀權是誰?馬華背景的董事長又怎樣,馬華人不能當董事長嗎?
林冠英固然可繼續在“制度化”的字眼上,做更多的詮釋,但也無需借教育平台消費他人,凡事留一線,他日好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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