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案終於有新進展! 正式移交莎阿南高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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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男案終於有新進展! 正式移交莎阿南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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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林榮國攝)

    (雪邦30日訊)“”案今日第二次過堂,地庭法官哈里山諭令此案轉交莎阿南高庭審理。


    暫代推事職務的哈里山是在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達副檢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77A條文,要求將案件轉交給高庭下,做出上述裁決。此案審訊日期將由高庭承審法官擇定。

    女嫌犯之一西蒂艾莎代表律師魏順成于庭上指出,他們曾于3月20日、23日和31日、4月7日和13日,及5月8日,向警方和控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多次提醒要求獲取金正男驗屍報告、2名女嫌犯拍攝惡搞短片的閉路電視片段等相關資料,以便作抗辯用途,同時也曾于4月13日向法庭投訴,唯至今不曾接獲警方或控方任何回應。

    他強調,警方和控方理應以公平客觀態度履行職責,在真相未清楚前,不應拒絕被告要求公平審訊的基本權利,即在預審期間提供相關資料,而非在審訊開始前的最后一刻才提供。

    “在預審和審訊期間向辯方提供資料,是控方的持續責任,沒有及早提供辯方相關資料,只會令辯方處于劣勢。”

    會移交所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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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哈末依斯干達說,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闡明,控方在庭上提呈的任何文件需在三週前交給辯方,控方也清楚自身有義務在審訊前提供相關資料,惟只會在案件轉交高庭后才提供。

    “我們會移交所有相關資料,不過不是在這裡(地庭),何況高庭也未擇定審訊日期。”

    越南籍女嫌犯段氏向和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涉嫌在今年2月13日于吉隆坡國際機場,以VX神經毒劑刺殺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的同父異母哥哥金正恩,而遭警方逮捕,于3月1日在推事庭面對謀殺指控。

    2女嫌犯表現輕鬆

    在犯人欄裡的西蒂艾莎和段氏向神色輕鬆,前者心情愉悅,主動與印尼大使館官員打招呼。

    西蒂艾莎穿著紅衣,段氏向則著藍衣,與首次過堂時的衣著相同,兩人精神不錯,一改首次面控時的緊張和哀傷。

    過堂結束前,兩名女嫌犯的代表律師皆向法庭要求,讓他們與當事人談話15分鐘,但兩名女嫌犯最終被帶離法庭。

    西蒂吁家人勿擔心

    西蒂艾莎寫家書要家人勿擔憂她的情況,並冀望案件早日結束,讓她能回家與家人團聚。

    印尼駐馬大使館領事尤斯隆安巴里是在庭外,如是向媒體宣讀西蒂艾莎在兩週前,委託大使館轉交給家人的家書。

    西蒂艾莎向其父母報平安,指她目前尚好,也祈求父母照顧自身健康並為她祈禱。

    “這裡有很多人幫助我,大使館代表和律師團都有來見我,不用擔心也不必來探望我,只需為我祈禱。這宗案件不久后就會結束,我就能回家了。”

    她也懇請父母代她問候其兒子里奧(Rio)。

    控方堅持立場不改控狀

    莫哈末依斯干達副檢察司認為,現有控狀並不如辯方律師所言般具有缺陷,因此控方堅持立場,不會修改控狀!

    “為什么我應該修改控狀?我不認為有修改的必要。”

    莫哈末依斯干達在庭外受詢時,數度如是反問媒體,並指我國司法制度和法律,允許檢控方這么擬定控狀,何況控狀也並無辯方指控般有缺陷。

    段氏向代表律師拿督拿蘭星在本案首次過堂時,曾向控方要求修改控狀,希望控方闡明現有控狀中,其余4名在逃朝鮮籍男子的身分,及他們與被告的關係,好讓辯方律師準備辯詞。

    另一方面,由朝鮮駐馬大使館領事金宇宋聘請的旁聽律師拿督日月星,也出席此次過堂。

    他在庭外受詢時披露,他是于3月2日起協助3名朝鮮男子包括製藥專家李鍾哲、高麗航空公司職員金旭日和朝鮮大使館二等秘書玄光城,遣返朝鮮事務。

    “我們在背地裡工作,與政府談判以遣送三人回國。”

    他說,其職務是捍衛朝鮮駐馬大使館的利益,並向他們稟報法庭所發生的事。

    控方須聲明電眼畫面是否遭扣押

    魏順成指出,西蒂艾莎和段氏向曾在事發前在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 2)和吉隆坡多個地區拍攝的惡搞短片,可作為抗辯證據,如今控方必須聲明,記錄了相關資料的閉路電視畫面,是否遭警方扣押。

    他在庭外受詢時說,他們曾多次向機場當局索取閉路電視畫面,但對方說遭警方扣押,無法提供。

    “我們要釐清閉路電視是遭警方扣押,否則我們可以再向機場當局索取。”

    他說,大馬當局不願分享這些資料,只會令辯方陷入困局。

    他指出,若警方依然堅持扣押,他們將向法庭申請庭令,以獲取這些資料。

    魏順成認為,警方應履行公正調查原則,也調查被告的故事以揭開整個事件真相,而非一味尋找證據來令被告被定罪。

    “警方知道兩名被告說她們在拍惡搞影片,也知道拍攝時間、日期、地點等,警方有必要做出公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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