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興吁中央州政府 統一處理養豬課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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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天興吁中央州政府 統一處理養豬課題

     彭華團領導層黃國興(左起)、林岡龍、曾玟禎、黎天發、方天興、林廣有、羅龍年及王麗春,在會上討論會務。
    彭華團領導層黃國興(左起)、林岡龍、曾玟禎、黎天發、方天興、林廣有、羅龍年及王麗春,在會上討論會務。

    (關丹18日訊)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呼吁中央政府,與州政府配合,在批准或處理國內養豬、宰豬或豬肉買賣活動方面,採取更統一和專業的法令條文,讓業者申請、遵守與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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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希望當局向馬六甲州政府看齊,不宜反應過敏,要以現代化、專業化、衛生化、環保化和系統化處理。

    “我們也呼吁涉及的業者要有轉型心態,必須遵守所規定的衛生和環保等當局規定的條例,以現代化手法經營,提升質量。”

    方天興也是彭亨華團聯合會會長。他今日在關丹出席彭華團第16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致詞時如此建議。

    他說,政府應為豬農或涉及業者,安排所需的融資管道,提供相關硬體設備的撥款,共同為地方和國家經濟貢獻。


    “以目前的情況而言,中央政府與州政府的政策無法有效統一,各州情況和處理手法不一,導致業者難以適從。”

    方天興說,從事養豬或豬肉買賣行業者都知道,在法令或執照申請上,是相當複雜和敏感的過程,尤其是養豬和宰豬場,它除了涉及農業部的執照,還要經過環境局、工程局、國能、水供局、獸醫局、地方政府和州政府等部門機關,在一些州屬,甚至還要面對宗教條文的考驗或阻力。

    “國內並非每個州屬都擁有養豬場,‘可以養豬’的州屬包括馬六甲、雪蘭莪、霹靂、檳城、柔佛、彭亨、吉蘭丹和東馬等。”

    方天興說,有些是“被允許”在沒有執照下,從事養豬和宰豬活動,是在“半合法化”進行,因為推出市面的豬肉必須經過獸醫局的化驗,以及地方政府發出的營業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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