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恐怖組織金錢往來 3巫裔男子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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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與恐怖組織金錢往來 3巫裔男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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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於14:20

    來自吉打州雙溪大年的2名男子,疑與恐怖組織有金錢上來往被捕,週日上午被武吉阿曼警方押上雙溪大年推事庭提控。

    首被告莫哈末哈山少其(23歲)面對3項控狀,他聘有辯護律師努魯莎菲佳出庭;次被告莫哈末賽夫(31歲)面對一項控狀。

    首被告在刑事法典130O(1)(b)條文下被控,可在130O(1)(bb)條文下被判刑,罪成將面對最少7年最多30年監禁及罰款。


    次被告則在刑事法典130N(b)條文下被控,刑罰與首被告相同。

    推事阿蒂峇胡絲娜訂于8月6日過堂,2名被告不准保釋。

    此案主控官為來自布城的副檢察司莫哈末慕斯達法。


    (本報袁福翔攝)

    居林有一人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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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林一名男子涉及與恐怖組織有金錢上來往,今日被帶上居林法庭面控。

    根據一項控狀,54歲被告被指於2016年1月27日上早上7時26分左右,在居林耶地園,間接允許一筆3500令吉匯入其某銀行戶頭,有理由相信這筆款項或部分款項,是協助一名恐怖分子莫哈未萬迪,觸犯刑事法典第130O(1)(b)條文。

    根據刑事法典第130O(1)(bb),被告一旦罪成,將判監禁不少過7年及不超過30年。


    (本報陳明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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