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MDB洗錢案加控欺騙罪 楊家偉另判監4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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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1MDB洗錢案加控欺騙罪 楊家偉另判監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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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12日訊)參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洗錢案,目前已在服刑的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今天另被判入獄四年半。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楊家偉(34歲,譯音)今天承認一項欺騙,以及一項觸犯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余下8項欺騙和偽造文件等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楊家偉在2012年11月14日,把騙來的50萬美元(約215萬令吉)從Bridgerock在馬來亞銀行開設的戶頭,轉入Yishun Aquarium的華僑銀行戶頭。

    他也在2013年某日欺騙瑞意銀行,隱瞞他通過Bridgerock投資公司收取部分管理費。楊家偉擁有Bridgerock的權益。


    2判罰同時執行

    另一方面,他去年12月因為另外3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后已被判坐牢30個月。

    他的第一組2年半刑期目前已完成約15個月,而第2組4年半刑期從今天算起,換言之,楊家偉的兩項判罰,將會同時執行。

    楊家偉是捲入一馬公司洗黑錢案而被治罪的第3名被告。

    瑞意銀行前董事經理易有志(57歲)和前董事謝尤鳳(45歲,譯音),也分別因偽造文件及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都被判坐牢和罰款。另一被告洪偉慶(38歲,譯音)涉嫌行賄,案件有待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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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意銀行因嚴重違反新加坡的反洗黑錢規定、對業務管理嚴重不當,以及一些職員嚴重瀆職,執照去年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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