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13組織促檳政府加固 山,別再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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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北馬頭條】13組織促檳政府加固 山,別再崩

     山崩情況會對住在附近的居民,構成威脅。 (照片由13個居民協會及居民管理機構提供)
    山崩情況會對住在附近的居民,構成威脅。
    (照片由13個居民協會及居民管理機構提供)

    (檳城16日訊)13個居民協會及居民管理機構聯合要求,檳州政府及檳島市政廳採取適當行動,確保山崩或山泥傾瀉事故不再發生,並穩定有關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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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壟尾區週五(14日)早上發生山崩事故,這些居協及居民管理機構今日聯合發表文告說,當局應展開調查並時刻關注,在該區的發展計劃,是否造成山崩事故的危機,確保不會有悲劇的發生。

    居民安全受影響

    “目前發生的山崩事故,可以成為一項警告,尤其是近期經常會下大雨,必定要穩定山坡,不要讓山崩事故更嚴重。”

    文告指出,根據附近居民告知,他們住在山崩事故附近,也感覺到自身安全受影響,也擔心財物被破壞。


    “有數名居民更將矛頭,指向在山坡進行的大型發展計劃,擔心這些發展計劃會危害他們的安危。”

    文告說,壟尾區山崩事故再度敲響警鐘,批准在山坡進行發展是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特別是有不少居民就住在有關山坡發展的山腳下,情況就像在壟尾及新港發生的山崩事故般。

    “之前曾發生過嚴重山崩事故,如雪州淡江高峰塔塌樓慘劇,以及在金馬崙高原發生的山崩事故,政府及當局應更加警惕,不批准在250尺以上,以及斜坡超過25度的的山坡進行發展計劃,否則將會帶來社會影響,包括土地流失、泥土傾瀉、土壤不穩定,以及爆破作業會導致有負面影響。”

    文告說,2020年檳州結構藍圖已于2007年在憲報頒佈,但由現任州政府定義的“特別計劃”卻不受限制,也未明確的註明什么是“特別計劃”。

    要求重新定義「特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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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個居民協會及公寓管理機構重申,他們在本月9日向州政府提出的3項訴求,包括要求州政府重修或重新定義2009年的“特別計劃”定義,以明確禁止任何山坡發展。

    “除了公共設施計劃,州政府應在結構藍圖待修改時期,明確禁止任何未來山坡發展計劃,除了公共設施計劃,以及州政府應在1960年土地保護法令下,停止批准任何山坡發展計劃。”

    針對居民協會及公寓管理機構提出的心聲,行動黨壟尾區州議員楊順興接受本報詢問時說,他將要求檳島市政廳關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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