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援引條文要求法庭 重犯吸毒直接判坐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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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將援引條文要求法庭 重犯吸毒直接判坐牢

    莫達(左2)在居鑾實里拉龍警局開幕禮,檢閱儀仗隊。
    莫達(左2)在居鑾實里拉龍警局開幕禮,檢閱儀仗隊。

    (居鑾27日訊)武吉阿曼肅毒局總監拿督斯里莫達指出,警方將援引1952年毒品法令39(C)條文,要求法庭直接判處重犯的吸毒者坐牢至少5年及不獲保釋,以嚴懲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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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說,只要被捕的吸毒者擁有2個案底,警方就會以39(C)條文提控,要求法庭判處至少5年監禁及鞭刑,同時向法庭要求不批准保釋在外,希望讓他們害怕,不再重犯。

    他補充,截至本月18日,共有550名重犯的吸毒者被捕和受到嚴懲,因此相信能起著嚇阻作用。

    莫達今日為居鑾實里拉龍警局開幕后,在記者會這么說。

    嚴懲以示警惕


    他說,這些吸毒者常常是“捉了,出來,出來又被捉”,因此有必要嚴厲處罰,讓他們不敢重犯,相信重罰可起著嚇阻作用。

    另外,莫達透露,每年都有新吸毒者,去年共有3萬4000名新吸毒者,所以要嚴厲打擊毒品和毒販,與他們斗爭到底,把他們繩之以法。

    他指出,今年一月至本月23日,共有8萬8813起毒品案,逮捕了10萬1445人,販毒者有1萬4481名,擁毒者是3萬3239名,尿液檢測呈陽性者有5萬3725名,此外也有4400名外國人被捕。

    莫達說,起獲的毒品共4萬2247公斤,總值1億余令吉,破獲煉毒中心則有12起,這是因為進口毒品昂貴,自己制作可賺取更高利潤。

    他說,在柔州,被捕的販毒者、擁毒者共有9088名,起獲毒品總值達3068萬令吉,吸毒者有1萬6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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