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負責 欠稅,死了仍得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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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囑執行人負責 欠稅,死了仍得還

    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29日訊)死人欠所得稅需不需要還?理財專家和律師指出,所得稅法令已闡明一個人死后只要有委託遺囑執行人(estate executor),執行人在接管遺產的同時也需承擔債務,換句話說,死者生前欠下的稅款,需由執行人(多為子女或親人)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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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財專家孔令龍強調,很多人誤解或扭曲內陸稅收局的本意,說是“死人也要繳稅”,但其實是從死者生前所得,以及死后遺產所得收入中徵稅,所以同樣需繳稅。

    房租也轉入遺產戶頭

    “所得稅法令沒管一個人的生死狀態,只要有所得就會徵稅,不一定是生的人才能賺錢,除非是豁免繳稅者,否則,所有遺產只要有賺錢,還是會徵稅。”

    他舉例,即便一個人在年初離世,但他在前一年的所得,還是有繳稅責任。


    他指出,若死者有委任遺囑執行人,則所有資產和負債都歸執行人管轄,執行人也必須從遺產中繳納死者拖欠的款項。

    孔令龍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很多人的負面觀感是為何死人也要繳稅?實際上這是依據死者生前所賺的收入徵稅,而若死者擁有房地產,這也歸納在遺產中。

    “如果死者的房地產還在徵收房租,那也是其名下的收入,這將轉入遺產戶頭,並需由遺囑執行人或管理人繳稅。”

    他說,稅收局一向執行如此的條例,他也曾處理過類似繳稅案例。

    資深律師陳思源受訪時也說,一個人死后其子女在法律上有權繼承財產,無論動產或不動產,只要在死者名下,兒女若申請遺囑認證就可掌握遺產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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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若繼承人申請了控制權,不能只接管財產卻不理債務;無論資產或債務都必須接受和承擔。”

    沒申請遺囑認證沒得追

    陳思源打趣說,部分死者的兒女沒有申請遺囑認證(probate of will)接管財產,那稅收局若要追稅,也只能“向閻王討稅”,無從下手了。

    “一些死者因負債比資產多,兒女就沒有申請接管財產,這也導致沒有遺囑執行人,當局也找不到人還錢了,他們也不能做什么,難道要向閻王討稅嗎?”

    他指出,稅收局在這樣的情況,也不能對付死者繼承人沒申請遺囑認證,因為子女有權不接管死者的財產和債務。

    他說,若死者有辦理遺囑,則稱為“遺囑認證”,若沒有遺囑,繼承人也可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兩者效用都一樣,即接管死者遺留下的財產。

    遺產管理人可索回額外稅務

    內陸稅收局闡明,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可向當局索回多繳的稅務,當局也有權向這些管理人追討欠下的稅務。

    該局在週五(28日)發文告說,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74條文及第106條文,當局有權向拖欠所得稅的已故者追討欠款,若死者合法繼承人無法承擔,則可酌情處理如安排分期付款。

    “若死者有稅款余額,繼承人可呈上相關文件,包括死亡證書、遺囑認證、遺囑執行人和遺產名稱、推事簽署的宣誓書等,要求索回額外繳付的稅款。”

    文告說,而若有拖欠稅務,合法繼承人有責任償還。

    “稅收局將根據死者生前的收入徵收所得稅,即截至死者生前最后一天的收入都將被計算在內。”

    ★例子:A先生在2015年6月1日逝世,他從同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收入,將歸類為A先生在2015年的課稅收入,並由死者的合法繼承人負責。

    ★任何在死亡日期之后的收入,都不會被視為死者收入,這些收入將視為死者遺產收入,並由遺產管理人負責接管,並將註冊一個新檔案,供死者遺產收入課稅用途。

    ★向遺產管理人或合法繼承人徵收的稅率,與一般人稅率一樣

    ★繼承人或管理人必須填寫遺產所得稅表格,即TP表格,呈報管理下的遺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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