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印尼人、印度人、馬來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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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以勒:印尼人、印度人、馬來人

    首相納吉不久前才公開表示,政府願意賦予印裔穆斯林土著地位,引起一陣議論。不久后的近日,副首相阿末扎希公開挑起前首相馬哈迪印度人后裔身份的話題,再次挑起印裔穆斯林的神經線,也引發更大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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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來西亞政治,離不開種族、宗教的認同議題;因而馬來西亞的政治鬥爭,也就無法超脫于族群、教群之間的張力與矛盾。在大部分的時間裡,這種張力與矛盾主要表現為馬來人與非馬來人之間的對立關係。

     在這套對立模式底下,馬來人往往指控非馬來人為外來者,因此質疑非馬來人對國家的忠誠;而非馬來人除了對這種論述感到厭惡之際,時而也會一併質疑馬來人同樣是外來者。

    但萬萬沒想到,在當下巫統分裂、馬來政黨林立,馬來政治進入群雄混戰的戰國狀態大背景下,沿著認同政治的脈絡展開的族群矛盾,不再是在馬來人與非馬來人之間劃界,而竟然是在馬來族群內部爆開。

    扎希質疑馬哈迪的印裔血統,而馬哈迪則暗諷扎希為印尼人后裔——這也許是馬來西亞歷史上第一次,在馬來人政治風雲劇變之際,特別是巫統陷入政權危機之時,我們不再聽到馬來種族主義分子叫囂“華人是外來者”、“華人滾回中國”,取而代之的是馬來人質疑馬來人的效忠與身份認同。


    大馬特有憲政安排

    在馬哈迪和扎希互嗆的案例裡,是印尼人與印裔穆斯林之間彼此質疑對方的馬來人認同。

    馬哈迪是印度人后裔,祖父是南印度喀拉拉邦人氏。阿末扎希是印尼人后裔,祖籍印尼爪哇。但在馬來西亞,他們都是馬來人,或者更正確的說,他們都被歸類為馬來人。而這是源于馬來西亞一套特有的憲政安排。

    在馬來西亞,馬來人是一種政治身份或法律身份,是由憲法條文所定義,而不是基于血統、基因、人種或祖籍地等條件。按照憲法條文的定義,只要一個國民符合4項條件,就可成為一名馬來人,即:

    一、信奉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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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馬來語為日常或習慣用語;

    三、日常生活遵循馬來習俗;

    四、其父親或母親或他本人在馬來亞獨立前已長居于馬來亞或在馬來亞出世。

    因此,理論上只要符合上述4項條件,任何國民都可以成為馬來人,無論你是印尼裔、印度裔、泰裔、華裔、巴基斯坦裔或阿拉伯裔人氏。

    同時,根據憲法條文,馬來人和東馬沙巴、砂拉越原住民擁有特殊地位,包括在公共服務職位、獎助學金、商業准證或執照方面,要保留合理比例的份額予他們。

    但必須注意的是,憲法條款裡的用詞是“特殊地位”,而不是“特權”;而所謂“合理比例的份額”,也沒有闡明具體比例。

     因此,所謂保留予土著的30%股權固打、50%房屋固打等諸如此類的規定,其實都是政府根據這條憲法條款通過行政釋義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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