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新政策先商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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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健豪:新政策先商議

    人力資源部日前提呈2017年就業保險制度法案,強制僱主和僱員投保和各自承擔一半保費,以讓職員獲得失業賠償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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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項法案一如預料般褒貶參半,其中大馬雇主聯合總會更建議,政府也該和雇主及僱員分擔保費,而非要求前兩者所分擔。

    就業保險制度法案在國外不是新法案,而政府早期就討論過這課題,現今提呈到國會,對僱員而言無疑是佳音,但根據政府現有的資料顯示,許多條例仍需要進一步的探討才落實。

    雖然就業保險制度能保障雇員利益,但一些反對政府倉促落實的人士,就點出在國內失業率不高的前提下,就要全國員工率先投保,這樣的預防方式似乎太早發生,再者,失業者是必須繳付至少一年保費后,才能正式向社會保險機構索償。

    其他疑點尚有制度會否遭到懶散員工濫用、索償時會否與社會保險機構出現重疊、擁有兼職的雇員又如何計算等方案。


    另一方面,站在僱主的角度,這筆保費是否會加重企業負擔。

    無可否認,社會上仍存有一些打工族,無故被辭退而導致生活拮据的案例,這下就業保險制度就能發揮應有的角色,每月給予津貼,但前提是雇主和僱員,都同意在薪金中扣除保費。

    就業保險制度會是長遠的計劃,政府在全面落實前應與涉及單位商議,否則很可能陷入未見其效,先見其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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