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協理事 也當阿窿 借貸1萬罰款35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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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協理事 也當阿窿 借貸1萬罰款35萬

    彭姓被告因非法借貸被判罰款35萬令吉,被庭警帶離法庭時,以大衣遮身。
    彭姓被告因非法借貸被判罰款35萬令吉,被庭警帶離法庭時,以大衣遮身。
    黃大華神父(前排左)及林敬賢出庭,旁聽此案下判。
    黃大華神父(前排左)及林敬賢出庭,旁聽此案下判。

    (馬六甲13日訊))“兄欠債父母被恐嚇,神父控訴阿窿”案,某學校家協理事兼商人在沒執照下非法借貸,遭地庭判決罰款35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30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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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庭法官諾瑪依斯邁以辯方無法提出疑點,有此宣判。

    被告彭壽贊(譯音)被控于2013年10月,在晉巷峇汝花園食攤,非法放貸1萬令吉給吳友妹,牴觸1951年放貸法令5(2)條文(400法令),可在相同條文下被罰。

    副檢察司伊法希茹陳詞時說,此案經過3年審訊,傳召14名控方證人及辯方一名證人。

    3年審案傳15證人


    她說,由于大耳窿提供高利息貸款,衍生不少社會問題,此案受害者更是樂齡人士,希望法庭基于公眾利益嚴懲被告,作為借鏡。

    被告的律師吳煥文代表被告求情時說,大耳窿案件越來越猖狂只是假設,不應牽扯此案,此案也不存在威脅成分。

    他說,被告是商人,在晉巷經營家族式小型廠,沒有犯罪前科,也是某學校家協理事,對學校與社會等有貢獻,因此要求地庭從輕發落。

    法官曾于今年5月8日宣判被告表罪成立,諭令被告在6月12至14日自辯。

    此案原告及家人,包括黃大華神父、峇章州議員林敬賢也出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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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背景
    難忍騷擾離家避難

    此案原告,即神父黃大華的母親吳友妹,于2014年10月底透過峇章州議員林敬賢召開記者會,指本身共向4組大耳窿借貸共3萬4000令吉,以解決長子經濟問題。

    大耳窿為追債,多次到債人住家騷擾,甚至找上在修院任職的次子黃大華神父,令吳友妹與家人飽受困擾及被逼離家避難。

    家人因受不了大耳窿騷擾,而向警方報案。


    (攝影:鄭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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