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莉:公園應禁酒
威省市議會在區內一些住宅區公園,矗立禁酒告示牌,我認同當局這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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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德國啤酒節”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的此刻,就有人趁機指責地方政府這樣在公園禁酒的做法,等同支持伊斯蘭化,對于這樣的“為反而反”的指責,我就不能苟同。
我認為,在公園矗立禁酒告示,就如禁煙一樣,都非常合理,不能盲目認為政府搞種族或宗教針對。
以加巴星道為例子,每逢週末清晨時,仍可以見到一些人在該處聚會喝酒,一些則還以高分貝音樂轟炸,爬上車子跳舞。
像加巴星道這樣的地點,是普羅民眾的休閒之處,這種一大班人喝得酩酊大醉聚集喧嘩的現象,難免會讓人覺得不太舒服。
這些人喝酒后,也不見得會把現場清理乾淨,而任由酒瓶散落地面,毫無公德心。
我不否定非穆斯林的喝酒權益,但喝酒者也必須自我克制,選擇在適合的地點飲酒,不酗酒不鬧事,不擾人清夢,并時刻秉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習慣。
住宅區公園,本來就是居民的休閒去處,若總是有酒鬼常常聚集,可能就會有破酒瓶等危險物,威脅居民的安全。
身為非穆斯林,我們固然有喝酒的權利,但不能盲目捍衛自身的權利,以致影響他人。
試想想,若你居住的住宅區,每個夜晚都會有一批人士聚在公園喝酒作樂喧嘩,然后把地方弄到髒兮兮的,你會怎麼想?
無論是抽煙或喝酒,只要地方對了,時間也對了,除了一些思維極端到無可救藥的人士,大多數人并不會干涉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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