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學生控謀殺不認罪 下週一再度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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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大學生控謀殺不認罪 下週一再度過堂

    (吉隆坡10日訊)國防大學海軍系大學生遭霸凌至死案,6名大學生今日在高庭被控謀殺或串謀殺人,惟6人皆否認有罪,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擇定11月13日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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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阿克馬、阿扎慕丁、莫哈末納基、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全部皆21歲),被控于今年5月22日凌晨4時45分至5時45分,在蕉賴大馬國防大學宿舍一間房間內,致死同樣21歲的海軍大學生祖法漢。

    他們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謀)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至于另一名被告阿都哈金(21歲)則被控于上述同樣時間和地點,與這5名被告合謀致死祖法漢,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串謀),與刑事法典第302條文同讀。

    本案的主控官為奧曼阿都拉及諾阿瑪副檢察司;6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莫哈末法里哈欣、努魯蘇哈達、贊禮依德魯斯及約書亞鄭(譯音)。


    死者祖法漢是于今年6月1日逝世,出事前相信是被指偷竊同學一台手提電腦,而被多名同學私刑逼供;其遺體幾乎體無完膚,佈滿新傷舊痕,其中胸口、手部及腿部,也都有被燙斗燙傷的傷痕。

    警方事后逮捕35名巫裔及1名印裔大學生助查,當中有19人被帶上推事庭,面控謀殺、串謀殺人及嚴重傷人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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