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姦醉酒大學生 誣賴女方背著男友自願上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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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強姦醉酒大學生 誣賴女方背著男友自願上床

    (新加坡13日訊)擄拐和強姦餐廳女實習生,獅城離婚男今早被重判坐牢13年6個月和打鞭12下,受害人父親雙眼泛紅如釋重負說:“他罪有應得!”

    《聯合晚報》報導,2014年7月24日凌晨4時至6時30分間,離婚男子王順興(41歲,測量師)在武吉知馬路上段的一個私宅單位住家內,擄拐和強姦當時只有22歲的受害人(事發時是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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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據“聯合早報網報導”,同日早上約6時30分,受害人的男友利用手機定位功能找上王順興家,發現女友躺在王順興的床上,叫她也沒反應,他得半拖半抱把她帶回家。

    當時22歲在唸大學的受害人作證時稱她神志不清,只記得一些零散的片段,不知道當晚發生了什麼事。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他被判罪名成立。

    今早,高等法院法官艾迪特作出裁決,宣判被告入獄13年6個月和打鞭12下,被告不服罪成和刑罰,已提出上訴,目前獲准以8萬元(約24萬令吉)保釋外出。

    被告稱受害人和他發展地下情,受害人父親說:“被告的話是加深對我女兒的侮辱。”

    記者留意到一名男子多次神色凝重獨自默默出庭聽審,今早上前詢問證實他是受害人的父親。

    他表示一直來聽審是想聽聽被告的辯詞,也想聽他還能說些什麼。

    “他說的話是加深對我女兒的侮辱,但我無法評論刑罰是否公平。”

    之後,他婉拒媒體的訪問前只說了一句“他罪有應得。”

    被告在審訊期間堅持不認罪,從一開始的否認,到最後還說兩人親熱時,受害人也沒有推拒,還喊了他的名字。


    被告也稱受害人在路上一度醒來,同意和他回家發生關係,甚至指摘受害人腳踏兩船,身邊有男友還和他發展地下情。

    被告王順興的面貌首次曝光。(《海峽時報》)
    被告王順興的面貌首次曝光。(《海峽時報》)

    蒙受精神創傷

    受害人醉得不省人事,對當晚的事情毫無頭緒。

    但被告選擇抗辯,促使已蒙受精神創傷的受害人被迫回想不堪回首的經歷,甚至知道更多她所不知道的細節,對她而言是雙重打擊。

    “我感覺自己重新被蹂躪一次,第一次在庭上聽到當晚的細節,讓我不由自主去想像當晚發生的事情,如今我好像要重新經歷那一次,而且是更詳盡的,這很可悲,同時令人傷心。”

    被告容貌首次曝光

    被告容貌首次曝光,緊張地問律師“如何是好”。

    被告自從本案開審以來一直躲避媒體的鏡頭,不斷玩“捉迷藏”,今早,他又避開媒體的視線溜進高等法院,但媒體有備而來,成功捕捉到他的面貌。

    他得知被拍後,到了庭上第一時間緊張問律師:“怎麼辦,如何是好?”

    本案開審後也牽扯出一些隱藏在電腦螢幕後,通過網上對女實習生做出評論者,對她“指指點點”。

    審理本案的法官更罕見在庭上公開批評網民的行為對司法程序不敬,勸請他們在網上發表言論前要三思而後行,因為這會影響當事人的一生。

    法官也促請有關當局考慮對這些網名採取適當行動,嚴厲譴責表示:“如果任何人違反法庭發出的限制令,透露受害者身分,我不會手下留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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