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喝奶掌摑男嬰 控方上訴得直 惡保母關半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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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肯喝奶掌摑男嬰 控方上訴得直 惡保母關半年

    一名托兒所前保母因1歲7個月男嬰不肯喝奶,掌摑男嬰面頰和掐其鼻子被罰款6000令吉后,今日在控方上訴得直下,另加監禁6個月,刑期從今日計起。

    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是在批准控方,就早前推事庭判處被告罪成罰款6000令吉或監禁5個月刑罰提出上訴後,做出上述裁決。

    阿茲曼宣讀判詞時說,有關刑罰是為了讓被告悔過和作為教訓,同時也是警惕其他保母,勿犯下相同錯誤。

    阿茲曼也維持推事庭早前判處的6000令吉罰款。

    控狀指被告諾法迪拉(23歲),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2時30分,于文良港某間托兒所室內,掐男嬰鼻子、粗暴得讓男嬰閉嘴、捏男嬰及掌摑男嬰左臉。

    被告因而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下被判處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推事拉妮卡蒂尼在今年3月10日就被告俯首認罪,判處後者罰款6000令吉或監禁5個月。

    根據案情,投訴者即男嬰父親是在前妻從托兒所帶回男嬰後,發現男嬰受傷後,才發現此事。

    之后他到托兒所找職員查看閉路電視畫面時,發現被告毆打及虐待其孩子。

    被告在遭質問時還不肯承認惡行,只披露在男嬰不肯喝奶時無法忍住自己的怒氣。

    此案主控官為阿茲妮卡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扎馬尼莫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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