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鎖車輪案◢執法員堅稱 按SOP鎖華婦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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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21日訊)“若我先讓母親下車,再去其他地方泊車,我母親發生什么事,誰要負責?”
因未有殘障人士泊車貼紙而被鎖車輪的車主黃芝靈(40歲,房地產及保險經紀)認同,檳島市政廳執法人員可依法執法,但應更彈性化處理個案,在看見其母親坐輪椅后,應該體諒她,而不是鎖其車輪及要拖車。
她說,其母親張亞鳳(72歲)患上帕金森症,本月15日才出院,她尚未提呈殘障人士泊車貼紙申請,只是在了解申請程序階段。
“比如,需要醫生及福利局證明文件,非立刻申請就能拿到。”
她說,她是家中唯一住在檳城的女兒,因此需照顧母親及處理各項事務,至今未有時間處理貼紙申請。
到銀行處理事務
黃芝靈今午與母親,在馬青檳州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黃德亮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
詢及檳島市政廳指該局只是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行事,黃芝靈說,程序也是人訂下的,可以被改變,雖然執法人員只是在執行任務,“但你們有眼睛可以看(看到其母親坐輪椅),為何還是鎖車輪?”
“做事不是死板的,頭腦是活的,你應該視情況行事!”
她說,她是從昨日中午12時至2時,先后在中路兩家銀行處理事務,取錢修補其住家屋瓦。
她說,11月初的暴風雨中,其租住住家屋瓦破損,有5處漏水,因此需取錢修理,沒想到去銀行處理相關事務時,又被鎖車輪。
(本報記者劉可欣攝)
(本報記者曾雪愛攝)
爭取權益 不懼抨擊
黃芝靈說,她只是爭取本身權利,因此不擔心遭受網友,如行動黨支持者抨擊。
“若我有錯,為何市長會說要給我殘障人士泊車貼紙?”
她受一名記者詢及是否擔心其視頻流傳后,會被行動黨支持者抨擊時,這么指出。
黃芝靈說,有關視頻在網絡上廣傳后,週二(21日)早上,就接獲一名女子撥電通知她,指市長要見她及給她殘障人士泊車貼紙。
她也說,當時其車子也沒有阻擋其他車子,她也認為有關貼紙來得遲了,但她還是會接受。
最后,該名記者也詢及會如何形容執法人員,比如是否會覺得對方冷血時,她認同,同時也覺得執法人員“不明智(sensible)、沒有道德及沒有公民意識(civic)”。
黃德亮:應人性化處理
黃德亮認為,執法人員應人性化處理這類個案,執法應朝向對的方向。
他說,黃芝靈身為母親在檳城的唯一女兒,需處理母親事務,在上述事件中,她需要該泊車位泊車,來處理銀行事務,執法人員應該體諒她。
“這視頻在網上流傳后,也引起眾怒,因為執法人員鎖車輪的行為,對他們來說不公平。”
“最后連拖車的也來,為何市政廳的拖車制度來到這種程度,讓人人心惶惶?”
“來了3次也不願開鎖” 銀行職員助繳罰單
黃芝靈說,執法人員來了3次,也不願為她開鎖,而整件事也耗時2小時半才處理完。
她在下午2時處理完銀行事務后,發現被鎖車輪,就撥電給市政廳人員,告知他們母親是坐輪椅后,對方依舊堅持她需付罰款。
“之后我撥電給投訴局,對方說若沒貼紙確實不能泊車在該處,說我應去其他地方泊車,再過來銀行,但我總不可能放我媽在這裡不顧,發生事情,誰要負責?”
她說,執法人員第3次過來時,她還是不願繳付罰單,最終一名銀行職員幫她繳付罰單。
黃芝靈認為,市政廳該取消有關罰單,而她也會將50令吉罰款退回給好心的銀行職員。
“整個過程中,我媽已肚子餓,我也買了食物給她吃。”
檳島市廳:依法行事 備好障友泊車貼待申請
(檳城21日訊)未有殘障人士泊車貼紙被鎖車輪,檳島市政廳今日召開記者會,還原昨日執法員執法情況,指市政廳按照標准作業程序執法,同時已準備好殘障人士泊車貼紙,只要事主提呈所需證明文件,即可獲得。
檳島市長拿長麥慕納說,據執法組告知,市政廳殘障人士泊車位只允許有殘障人士貼紙,或在儀表板處放置殘障人士證件的車輛停放。
她透露,執法員昨日騎著摩哆,執行他們的日常任務時,發現一輛停放在殘障人士泊車位的車輛,並沒有上述貼紙或證件。
她說,據市政廳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該車輛車主是于昨午12時07分泊車后下車(中路大眾銀行前),當時不見其母親的蹤影。
她指出,執法員于下午1時46分,發現上述車輛后展開執法行動,即上鎖對方車輪,和在車鏡處置放告示通知,之后于下午2時02分接獲事主要求解鎖的來電;按照程序,車主必須繳付50令吉罰單后才能解鎖。
她今日在市政廳大廈召開臨時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坐輪椅不一定是殘障
另外,她說,事主指向市政廳申請的泊車貼紙,已在處理程序中,惟據市政廳調查,事主是于昨日事發后,才向市政廳了解申請貼紙詳情,和索取申請表格。
她說,儘管如此,市政廳為展示對殘障人士的關懷,現已為事主準備好殘障人士泊車貼紙,惟對方必須出示由檳州福利局發出的殘障人士證件、醫生醫藥證明等資料,以索取相關貼紙。
她強調,坐輪椅者不一定是殘障人士,因此,對方必須出示上述證明資料,才能獲取相關貼紙。
文件備妥貼紙必給
“只要妳(女事主)準備好文件,歡迎隨時聯絡我,安排領取殘障人士泊車貼紙。”
麥慕娜說,市政廳已經準備好該貼紙,只要黃芝靈備妥所需文件,包括福利局證明文件,即使是晚上,她也隨時準備將該貼紙交給黃芝靈。
麥慕娜也提供本身電話號碼予黃芝靈,雙方和氣收場,麥慕娜也安慰張亞鳳不要擔心,市政廳會妥善處理此事。
另外,黃芝靈也疑問,為何市政廳執法員看見輪椅代步母親后,仍堅持要她繳付罰金才能解鎖,對此,麥慕娜解釋,執法員沒有撤回罰單權力。
至于市政廳能否退還罰金,麥慕娜說,她需參照回相關程序。
“若程序上允許,市政廳將會退還罰金。”
將探討指南或網開一面
檳島市政廳將探討指南,日后若遇到車上有輪椅使用者的殘障人士,市政廳可能將網開一面,不會對相關人士展開執法。
事主黃芝靈週二(21日)在馬華檳州總部召開的記者會結束后,在馬青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黃德亮陪同下,與母親張亞鳳現身檳島市政廳大廈,向麥慕娜了解中罰單的情況。
麥慕娜一開始向黃芝靈解釋執法員執法過程,與如何證明殘障人士身分,后者間中曾打岔麥慕娜發表談話,但麥慕娜阻止打岔並繼續發言,之后再讓對方發問,雙方對話后,最終和氣收場。
擁貼紙或證件才可泊
麥慕娜說,沒有檳島市政廳發出的殘障人士泊車貼紙,可用檳州福利局發出的殘障人士證件,證明殘障人士身分,以泊車在市政廳殘障人士泊車位。
她強調,全檳島共有60個殘障人士泊車位,這些泊車位只允許擁有貼紙或證件的殘障人士泊車,市政廳執法與否,就取決于車輛有沒有“貼紙”或“證件”。
市政廳財務局主任蘇海達說,市政廳發出的殘障人士泊車貼紙,該人士的至親、監護人等也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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