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州元首援金超過700令吉 不可申請“檳城再出發”
(檳城21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公佈申請“檳城再出發”計劃下,發放一次性700令吉水災援助金給11月大水災災民的細節,當中包括已領取州元首援助金超過700令吉者,不符合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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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少過700令吉者將獲考慮,結果將在12月16日后公佈。
林冠英今日在光大28樓宣布詳情時也宣佈,截至今早9時,檳州水災賑災基金所獲的捐款,達1532萬4629令吉84仙。
他說,檳州再出發計劃(Pulau Pinang Bangkit)下,州政府原只撥出5000萬令吉,一次過分發500令吉,給每戶水災受災家庭及商家;但因之后宣布加碼200令吉,需要額外2000萬令吉,若公眾捐款達不到2000萬令吉,州政府將補貼。
林冠英也說,檳州政府首次推行援助金網上登記,申請者可選擇電腦上網,或以手機登錄www.penangbangkit.com登記,並上載掃描或影印所需證明文件,或到州選區服務中心(根據受災地點)或縣署辦公室,提呈證明文件。
可到服務中心索表格
不選擇網上登記者,可在明日(22日)起,到州選區服務中心或縣署辦公室,索取申請表格登記。
網上及表格登記將在12月2日下午5時截止,提交證明文件則在12月8日下午5時截止。
必須注意的是,即使完成網上登記及上載文件,申請者同樣必須在12月8日下午5時前,親身到州選區服務中心或縣署辦公室,進行資料核實。
1.身分證影印本
2.銀行戶頭結單/銀行存摺影印本
3.若申請地址不同于身分證地址,申請者必須出示申請地址證明文件住家:申請者名下及符合申請地址的電費、水費、電話費或英達麗水單影印本商業單位:申請者名下符合申請地址的商業執照影印本,或商業註冊(SSM)影印本
4.交通工具損毀個案:申請者名下路稅影印本及該交通工具維修單據
4情況下有資格申請
林冠英說,凡受11月5日水災影響,包括住家淹水財物損壞、商業單位淹水財物損壞、交通工具(包括摩哆)因住家或工作地點或泊車處因水災損壞、建築物或交通工具被暴風或樹倒損壞,這4種情況下,皆符合資格申請援助金。
他指出,申請者可選擇直接銀行匯款,或出席12月16日的援助金發放儀式領錢,各選區發放地點容后會公佈。
林氏也說,為減少水災善后清理工作時,需要使用大量的用水,檳州供水機構同意這兩個月的家用水將豁免徵收,為了浪費水源所徵收的附加費,同時這兩個月的家用水費也將獲50%折扣。
“至于商用水使用者則獲25%折扣;同樣與家用水一樣為期2個月。檳供水機構為了使用者的利益,將要承擔不是之前所宣布的1000萬令吉,而是1500萬令吉費用。”
門牌稅扣10%
林冠英說,州政府將透過檳島市政廳及威省市政局,折扣10%門牌稅給所有土地產業,這10%折扣預計讓州政府少收4000萬令吉。
“所有州政府所發的文件如地契,若因為水災而遺失或損壞,將獲免費更新。”
他說,所有“檳州再出發”計劃下的措施,將耗費1億500萬令吉,尚不包括若善款不足2000萬令吉,州政府需要“補足”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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