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假口供罪成 控方證人監4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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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假口供罪成 控方證人監4年

    (吉隆坡24日訊)推事庭判處在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審訊時,在庭上給假口供的第37名控方證人尤吉絲華麗罪名成立,即日起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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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事娜米拉基於辯方無法挑起合理疑點,而作出上述決定,同時諭令被告繳付1500令吉堂費。

    被告尤吉絲華麗(38歲,裁縫師)在去年9月27日上午11時,以證人身分向法官拿督阿茲曼供證時,在明知是虛假下,提供附錄B中證詞。

    被告在供證指出,被告在2015年8月2日至9月11日的每個晚上,是被告在看管自己的三菱Triton四輪驅動車,然而,此證詞和吉打居林警區調查警官瓦蘇的供詞有出入,即瓦蘇在2015年9月27日供證時說,在上述期間,該輛汽車由名為西溫的男子看管,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93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罪成者,面臨最高刑罰為7年監禁和罰款。


    被告代表律師再也魯比尼向推事要求暫緩刑罰,以申請上訴;推事允許被告律師申請,並將保釋金從5000令吉提高至1萬3000令吉,同時諭令被告需在11月30日前提出上訴。

    此案共傳召6名控方證人和3名辯方證人的供證,而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依扎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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