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恐怖主義書籍判監5年 女碩士上訴改囚3年
(布城7日訊)馬大女碩士生西蒂諾愛莎就擁有12本與恐怖分子相關書籍,被高庭判罪成監禁5年的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裁定維持罪名,但刑期從5年減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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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蒂諾愛莎家人在聞判后,淚灑法庭。
吉隆坡高庭于今年4月26日,基于控方成功證明辯方自辯的證詞不合理,因此宣判被告罪成,監禁5年。
30歲被告西蒂諾愛莎于2016年4月19日在登嘉樓州甘馬挽推事庭被控;控狀指出,被告于2016年3月22日中午12時25分,在位于登州龍運飛機場路住家內,被發現擁有12本與恐怖組織相關書籍,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條文下被治罪。
辯方無法挑出疑點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充公任何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財產。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阿馬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審核雙方陳詞后認為,辯方無法挑出合理疑點,以推翻高庭判決,因此一致裁定被告罪成,並諭令被告刑期從逮捕日2016年3月22日算起,這意味著被告明年可被釋放。
另二司為上訴庭法官拿督卡馬丁哈欣及拿督阿都拉曼。
卡馬丁哈欣在宣讀判詞時說,被告能夠擁有12本與恐怖主義有關的書籍,也證明了社會公眾容易購得這些書籍,從而引起各種社會問題及恐慌。
此案主控官為法依扎副檢察司。
不滿判決擬再上訴
西蒂諾愛莎代表律師莫哈末卡馬魯扎曼休庭后指出,辯方對上訴庭的判決感到不滿意,預計將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他說,辯方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高庭的判決,他的當事人計劃提出上訴。
“愛莎刑期從5年減至3年,預計明年可獲釋,但家人都希望她能夠無罪釋放。”
此外,西蒂諾愛莎父親阿勘耶谷淚流滿臉說,愛莎沒有錯,家人原本以為她週四(7日)獲釋,不料還是逃不過牢獄之災。
“出獄后,我們會鼓勵她繼續升學,完成未完成的碩士學位。
“我們都盼望著她能無罪釋放,早日回家和我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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