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者慘遭活活燒死 4人被濃煙熏死
(更新于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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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劉偉俊、呂嘉敏
攝影:潘嘉威
(加影13日訊)在雙層獨立式洋樓非法經營的私人療養院凌晨突然起火,造成4名華裔樂齡男女與1名看護死亡;另一名華裔樂齡男子以及3名看護,僥倖逃生!
現場死亡的樂齡人士分別為2男2女,該名巴基斯坦籍的男看護雖及時被救出,卻在送院搶救不果,宣告死亡。
看護送院後死亡
據了解,案發療養院是由一對巴基斯坦籍女醫生夫婦,租用獨立式雙層豪宅改造而成,隨后被揭發並沒有依照程序向市議會、衛生部、消拯局及福利局等單位申請執照。
這起奪命火災于今晨5時許,在雪州雙溪龍SL5/10路的1間獨立式洋樓發生;5名死者為劉崇發(60余歲)、張海芳(83歲)、關沙森(60余歲)、賴秀英(70余歲)及阿威斯莫哈末(25歲),死者名字皆為譯音。
案發時,療養院內共有5名華裔樂齡男女與4名外籍看護,當部分看護和樂齡人士發現療養院后部起火后,都準備逃離現場;其中1人逃至客廳后,不幸被迅速蔓延的火勢活活燒死,成了焦屍,另3人是吸入過多濃煙,窒息而死。
另1名死者是居住在樓上的巴基斯坦籍看護,相信事發時他處于睡夢中,他是被送院后死亡。
現場只有一名華裔長者以及3名看護及時逃生,但華裔長者也因為吸入過量濃煙被送院。
另外,雪州消拯局行動組副主任莫哈末沙尼于現場指出,消拯員趕抵現場后,于1小時后即早上6時成功控制火勢,並于7時完全撲滅火勢及證實共有5人罹難。
他指出,當局發現3名被濃煙熏至失救的死者,是躺在床上相信是因為當時都處于睡夢中,根本就沒發覺火災就被濃煙熏昏。
巴籍醫生夫婦非法經營
運作2個月就出事
(加影13日訊)案發的療養院僅操作了2個月,雖然業者是一對巴基斯坦籍醫生夫婦,但他們是在沒有獲得相關單位批准下,偷偷營業!
加影市議員黎維裮指出,他在檢查災場的營業執照后,發現有關療養院並沒有依照程序向市議會、衛生部、消拯局及福利局申請執照。
起火原因還在調查
他周三(13日)到現場查探后,接受記者詢問時指出,由于該療養院屬非法經營,因此無法確定員工是否曾接受專業訓練,及火患發生時,是否採取適當行動助老人逃出火海。
他隨后趨前安撫聞訊趕抵現場的死者家屬,並告知死者家屬可查問有關療養院,是否有做好防火措施等工作。
另一方面,加影警區主任阿末查菲爾助理總監事后親往現場了解詳情后,召開記者會披露,有關療養院2個月前才開始經營,目前當局還在調查起火原因。
負責人:另一人為臨時病患
“僅4老人長住”
(加影13日訊)“屋內沒有超過4名長期居住的老人,所以我們沒有申請執照!”
自稱是單位負責人的巴基斯坦籍女醫生向福利局官員辯稱,她曾到福利局了解申請療養院執照詳情,卻被告知不足4名老人,無需申請執照。
她指出,單位內只有4名老人需要長期照料,另一人為她的臨時病患,因此她才沒有根據程序申請執照。
由于她是外籍人士,不排除她不諳馬來語,因此她一直向福利局官員重復屋內只有4人,沒有違反福利局定下的超過4人的申請條件。
据了解,該名女醫生夫婦以每月6000令吉租下單位,經營24小時“重要人士”(VIP)療養院。
女醫生接獲員工電話后,也趕到現場了解情況,並應消拯員要求交待死者身分及單位內部設施等相關資料。
不論是女醫生,還是在場的外籍員工,面對攝影鏡頭時,都表現得十分抗拒,不僅以手擋臉,還要求攝影記者不要拍攝。
無論如何,在場的查案官受詢時指出,警方仍在調查單位是否持有營業執照等,因此暫不會對該對醫生夫婦採取行動。
遺體抬出家屬崩潰痛哭
一名長者家屬看見死者遺體被抬出時,再也忍不住,頓時崩潰痛哭!
事發后,其中1名死者劉崇發(譯音)居住在同區的家屬接獲消息,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況。
當證實死者離世后,數名家屬雖眼眶泛紅,但仍能保持鎮定,接受在場親友的慰問。
不過,當看著消拯員將一具一具的遺體抬出火場時,在場的家屬再也按奈悲傷之情,其中2名女家屬更靠在親友肩膀嚎啕痛哭,現場頓時愁雲慘霧。
原本前往現場打聽情況的公眾見狀,也紛紛安靜起來,深怕再度影響家屬的心情。
生還者:驚醒發現火燒到身邊
“我以為我會被燒死!”
火災其中1名印尼籍生還者潘麗妲(38歲)于現場受訪時指出,事發時,她仍在睡夢中,忽然有人高喊失火,才驚醒過來。
她指出,當她醒來搞清情況后,火勢已迅速蔓延到身邊,故驚慌失措的她不管三七廿一,直往大門方向跑,才得以逃出生天。
心有余悸的她在描述事發過程時,仍難掩心中的恐懼;當證實共有5人罹難時,她也表現出內疚之情。
她說,5名居住在療養院的長者中,其中1人是行動不便。
福利局官員譴責業者失責
一名福利局官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后,譴責該名巴基斯坦籍女醫生業者,沒有親自前往福利局查詢,以至于獲取錯誤信息,害死5名死者!
該名巫裔官員較后受訪時指出,1993年護理中心法令清楚列明,若有至少4名以上需要照料的老人同住在一間單位時,有關單位負責人就必須向福利局申請准証。
他說,他被派遣到現場展開調查,因此將如實稟告上司,再依據對方指示採取行動,隨后,他以案件仍在調查中為由,拒絕透露進一步詳情。
另外,我國目前有2項管制養老院與療養院的法令,即1993年護理中心法令及1998年私人醫療設施及服務法令。
任何非法經營療養院的人士,將在1993年護理中心法令5(2)條文下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判入獄2年,或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居民:平日僅見大批外籍人士活動
一對居住在火災現場附近的華裔夫婦指出,他們從單位外挂有的橫幅,獲悉有關單位為療養院,但兩個月來,未見老人進出,僅看過大批外籍人士活動。
他們說,業者在療養院前的空地置放數台健身器材,但從未看見老人到屋前休息,因此不了解內部狀況。
另一方面,一名不願具名的巫裔居民(50余歲)指出,他于周三(13日)清晨5時許,欲前往清真寺祈禱時,途經火災現場,鑒于當時已有消拯員到場搜救,因此並未停車查看,沒想到回返時,卻獲悉5人在大火中喪命。
此外,3名經常結伴跑步的華裔婦女皆異口同聲指出,他們是在火災后,才知道有老人居住在內,此前並不知道有關單位為療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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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劉偉俊
攝影:潘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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