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追“中”(第17篇).2004年 為兒慶生後 父殺3兒女再自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夫妻不和鬧離婚,孩子竟成為無辜犧牲品!
(本報特別整理報導)
2004年7月30日 ,一名丈夫,疑無法承受和妻子離異後,孩子撫養權歸妻子所有,竟狠下心腸,親手將三名兒女勒斃,再上吊自殺,攜同3名兒女共赴黃泉,釀成家庭大悲劇。
當年任職羅厘司機的廖國強(38歲)平時非常顧家及疼愛妻兒,和妻子鍾慧婷結婚十四年來,婚姻第一次出現危機。
自從他和妻子關係鬧到離婚甚至鬧分居後,兩人便各自搬回到自己父母家住,而他也帶著3名子女到父母位於沙叻秀花園的住家暫住。
事發五天前,廖國強曾與妻子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談判,當時雙方皆滿意談判結果。
不料,數天後相信廖國強從一名律師處得悉,在與妻子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將歸妻子所擁有,因此在不願和兒女分開,又無法和妻子共處的兩全其美情況下,萌起殺子女復自殺的傻舉。
廖國強的二哥廖偉強在事發前曾致電給他,要他提早帶孩子回家休息及溫習功課,但他卻以替當年7歲的幼子廖振量提前慶祝生日為由,指將在晚上11時許回家。
廖國強接三名子女放學後,到一間家鄉雞快餐店購買晚餐及生日蛋糕,再返回一家5口原本居住的沙登拉也店屋單位,切蛋糕吃晚餐慶祝。
不料直至晚上11時許,家人還是沒看見他和孩子回家,便試圖聯絡他,雖手機撥通,但沒人接聽,家人因此感到事有蹊蹺,便趕緊到事發單位查看。
廖偉強打開大門一看,只見廖國強以尼龍繩懸吊在客廳吊扇底下,3名孩子則臥斃在房間睡床和客廳沙發上,其中長女廖婉儀的頸項,被發現時還緊緊被尼龍繩纏綁著。
案發後,警方趕到命案現場調查,三名被親生父親結束生命的死者,證實都是被同一條尼龍繩緊勒頸項後,造成窒息身亡;而他們的父親也在兒女斷氣後,以尼龍繩上吊自殺。
警方當時相信廖國強提前一星期為兒子慶生是早有預謀,而且在下手勒死三名孩子前,還喝了一些啤酒壯膽;三名小死者被父親勒斃前,相信也都喝下了“加料”飲品,因此是處於昏迷或沉睡的狀態下被勒斃。
不過,三名小死者被勒斃時,僅廖婉君有掙扎的跡象,因此警方深信婉君當時喝下的汽水不多,所以藥力沒有發揮很大的功效。
自殺和被殺的四名死者,分別是父親廖國強(38歲),長女廖婉儀(13歲)、次女廖婉君(10歲)和幼子廖振量(7歲)。
另外,警方也在案發當天發現客廳牆角留有死者的遺言,遺言內容是:“媽,請用佛教禮儀為我們火化。”
案發隔日,警方重回命案單位調查時,再發現另一段死者廖國強,死前在客廳大門後的牆壁寫下的一段遺言,內容譴責妻子因事業放棄家庭,成為這次悲劇的禍首。
事發後也有一些報導指出兩人婚姻亮紅燈,是因兩人之間出現第三者。但當時廖偉強立即出面澄清,指鍾慧婷因為事業心重,須時常往外跑,偶而因工作忙碌夜歸,引起丈夫的不滿,以及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夫妻倆因而常起爭執。
獨自承受喪失三名子女之痛的母親鍾慧婷,事後精神幾乎陷入崩潰的狀態,在丈夫和兒女舉殯火化時, 全程都沒有出現。女方家屬僅委派數名親友代表,前來向死者哀悼。
舉殯火化當天,家人依照死者的遺言,將四名死者的遺體送往蕉賴六哩村火化場,以佛教禮儀進行火化後,再將他們的骨灰安放在汝來孝恩園。
旁述:黃治振
編輯:許振義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