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斃命酒店◢ 警方:死前疑與男子性交 死者頸項纏結致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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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遊斃命酒店◢ 警方:死前疑與男子性交 死者頸項纏結致死

    死者馮招強。
    死者馮招強。

    (新山1日訊)導遊斃命酒店案今日有突破性進展,警方揭露30歲死者疑死前曾與另一名男子進行性交,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為頸項纏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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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警方昨日通過臥屍酒店閉路電視,迅速逮捕兩名49歲和36歲的華裔男子助查。

    據了解,2名嫌犯在導遊馮招強斃命后,還曾將死者遺體從案發酒店房間,搬抬到另一房間,而這一切都被酒店閉路電視攝下。

    新山南警區新任主任沙胡里納因今午發文告指出,警方于昨天(31日)晚上7時18分,接獲一名巫裔女子投報,稱茂奧斯汀某酒店118號房間有一名男子身亡。

    “經過警方的調查,于118號房被發現的死者是馮招強,而該房間是由49歲男嫌犯所租,該嫌犯同時也在該酒店同一層樓租下另一間105號房。”


    他說,警方初步抵達調查時,未見任何刑事案因素,一度將此案列為猝死案,直到新山班蘭醫院驗屍官解剖遺體後,才發現案件可疑。

    他指出,查案官獲悉此案非單純自然死亡案件后,火速在實達英達花園一帶將2名嫌犯逮捕歸案。

    “警方發現,49歲嫌犯是于12月29日下午4時50分,入住死者斃命的105號房間,半小時后死者抵達有關房間,兩人進行同性戀的男男性交。”

    此外,警方通過酒店閉路電視,發現49歲嫌犯和36歲嫌犯,疑在死者身亡後,竟曾將死者遺體從105號房,搬到118號房,令警方最後在118號房發現死者遺體。

    沙胡里納因指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調查此案。

    背景:

    馮招強生前任職導遊,性格開朗,他去年12月30日連人帶車失蹤一天後,昨日被人發現斃命在新山一家酒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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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死者一名面子書友人在馮氏女親友的面子書貼文留言,馮招強已買了1月3日飛往台灣的機票,據知失蹤當天,他也準備帶團。

    馮招強2006年居鑾中華中學畢業,之後到台灣深造,畢業於台灣國立師範大學,大學畢業後留台工作一段時日才返回大馬。

    死者靈堂設在居鑾中華紀念館,由於遺體未領出,造成家屬被迫展延舉殯日期,目前暫未確定何時出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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