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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打警衛案 下月28日審訊
(吉隆坡3日訊)拿督斯里廖順喜被控毆打志願警衛局團員和吸毒案,法庭擇定吸毒案于2月28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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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順喜今日入庭前身穿黑色連帽衣和戴墨鏡,表情平靜,唯在離開法庭時卻表現倉促、似乎不願面對媒體鏡頭。
此案推事為娜米拉、主控官為阿克瑪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法哈娜。
廖順喜是于去年10月27日,在安邦甘榜峇魯致傷3名志願警衛局團員,被控2項傷人罪、1項嚴重傷人罪和1項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志願警衛局成員執行任務的罪名。
2017年10月30日,他在安邦警區自首並當場被捕后的尿檢呈陽,和2014年2月1日在金馬警區肅毒組的尿檢也呈陽,被控2項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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