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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可助減改裝電錶罰款 男子向反貪官索賄3000
(芙蓉12日訊)太歲頭上動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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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稱是國能員工的巫裔男子,涉嫌向反貪會官員索取3000令吉,助他減低因改裝電錶的一半罰款,今早與另一同黨被帶往法庭申請延扣5天助查。
據瞭解,反貪會官員是于本月2日,遭一名自稱國能員工,但實為國能跑腿的男子,索取3000令吉賄賂金,以助他把被國能罰款改裝住家電錶減半的酬勞。
昨午4時20分嫌犯在柔佛接收1000令吉賄賂金時,被反貪會官員當場逮捕,同日晚上8時50分,反貪會官員再逮捕另一名同黨,該同黨向嫌犯接收500令吉賄賂金。2名落網者年齡分別是28及29歲。
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于賄賂金5倍數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反貪會今天將2名男嫌犯帶往法庭申請延扣助查。法庭副主薄官為諾哈雅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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