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住酒店住上癮 一年消費近1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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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夫妻住酒店住上癮 一年消費近10萬

    李某因為大鬧法庭,被拘留15天。
    李某因為大鬧法庭,被拘留15天。

    (北京22日綜合電)中國雲南省昆明一名男子,帶著新婚嬌妻住進當地一家溫泉SPA酒店,結果一住就住了1年。這一年來,他們兩夫婦花了超過15萬人民幣(約9萬多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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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他們早期有付款,但依然欠著酒店8萬8000人民幣(約5萬3000令吉),酒店只好將男子告上法庭。

    今年31歲的李某是昆明本地人,先前一直做著機票代理的生意,業務做得還不錯,為此航空公司特意贈送了他一張崑明某溫泉SPA酒店的充值卡。這張卡里有1萬人民幣(約6000令吉)的金額可以消費,送卡的人告訴他,可以去這家酒店洗桑拿做按摩住客房,但李某並沒有刻意找時間去體驗。

    2013年初,李某結婚了,由于新房還在裝修中的他,突然想起別人贈送的那張溫泉酒店充值卡,就帶著妻子前去體驗。因為是別人送的卡,付賬完全不覺得心疼。李某的妻子居然有點上癮,兩人一合計,萌生了在酒店長住的念頭。

    既然要長住,就要成這家酒店的超級VIP。于是夫妻倆找到酒店負責人商量,酒店就給了他倆客房5折的優惠。平時320人民幣(約200令吉)一間,給他倆算160人民幣(約100令吉)。


    夫妻倆興高采烈地搬進酒店。到了2013年下半年,他倆開始不再充值,因為和酒店已經很熟了,酒店也在他倆的花言巧語下寬限著。 1年過去了,夫妻倆在酒店一共消費了15萬多元,經過核算,還欠酒店8.8萬餘元。

    從李某身上搜出的煙。
    從李某身上搜出的煙。

    拒付錢被告上法院

    因為李某一直不付錢給酒店,酒店的負責人就先墊付了這筆錢,李某承諾在2015年1月份之前將錢還給酒店負責人。搬回家住的李某卻一直不還錢,酒店討要無果后只好將李某告上法院。 2015年7月,經過法院調解,李某和酒店負責人達成協議,表示在2015年的9月8日之前將錢全部付給對方。

    法官后來發現,李某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已經把名字改了。同一個身分證號碼,兩個不同的名字。法官推測,李某改名字也許是為了躲債。

    近日,五華法院發現李某在西山法院的一起經濟糾紛案結案了,西山法院拍賣了他的房子抵了幾十萬元的欠債,還多出了10萬人民幣。五華法院的林昆法官迅速趕到西山法院,將多餘的10萬元劃撥到五華法院賬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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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自己的錢被法官劃走了,消失已久的李某上週三氣沖沖地跑到五華法院理論。他要求法院退5萬人民幣給他。李某氣急敗壞地在執行局辦公室大吵大鬧,指著法官大罵。因為實在做不通工作,法官決定對李某司法拘留15日。

    法官從李某身上搜出兩部手機3包煙,但是沒有一分錢。他對法官說自己沒有錢,是花兩塊錢坐公交車來法院的。法官問他沒有錢當初為什麼還要住那麼久的酒店時,他沒好氣地給法官甩了一句:“當初我憨唄!”

    文/中國《雲南網》、中國《揚子晚報》、中國《鳳凰網》
    圖/中國《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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