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廖順喜打警衛及毒品案 本月26日再過堂
(吉隆坡2日訊)拿督斯里廖順喜致傷志願警衛局成員及2017年的毒品案今日過堂,推事莫哈末菲達烏斯擇定兩案將於本月26日再次過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此案主控官為諾哈絲瑪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則是法哈娜,而廖順喜出庭時神情輕鬆,也不刻意躲避媒體鏡頭。
廖順喜是于2017年10月27日,在安邦甘榜峇魯致傷3名志願警衛局團員,被控2項傷人罪、1項嚴重傷人罪和1項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志願警衛局成員執行任務的罪名。
另外,他在2017年10月30日,於安邦警區自首並當場被捕后和2014年2月1日在金馬警區肅毒組的尿檢皆呈陽性反應,因此被控2項吸毒罪。
↓↓相關新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