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禁令如廢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鞭炮禁令如廢紙

    盡管1995年開始,政府頒佈“鞭炮及煙花禁令”,禁止國人在新年節慶時燃放,旨在避免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樂極生悲,但這23年來,鞭炮聲此起彼落,不絕于耳,鞭炮禁令形同虛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今次農曆新年前,社交媒體流傳特易購(TESCO)霸級市場,公開擺賣鞭炮煙花,還懸掛宣傳布條列明售價,該公司還發文告證實,強調遵守所有規定,向持有內政部和警方准證的授權供應商,訂購鞭炮和煙花。盡管警方次日逮捕特易購3名職員,唯過后沒有下文。

    不要亡羊補牢

    大年初二,吉隆坡甲洞有6個煙花攤位,疑讓顧客試玩煙花引發“走火”,爆炸狂燒將整排煙花攤位燒成廢墟,雖未釀成人命傷亡,但背后卻是執法不嚴,因此依然有人知法犯法,視禁令如廢紙。

    若非意外發生,驚動民眾,類似非法但公然擺攤售賣鞭炮和煙花的攤位,今后仍會繼續非法作業。


    若說人命關天,人人有責,執法不嚴,那是誰的責任?

    很多時候,國內發生的意外或悲劇,往往都是人為造成,每次事發后才加以追究,但這只能治標,卻不治本。

    其實,我國法令是相當完整,可惜執法不嚴,疏漏百出,更甚是貪污濫權黑箱作業。

    奉公守法過年

    追溯源頭,被禁的鞭炮和煙花,從哪裡流進市場?若未非法售賣,消費人如何買到鞭炮和煙花?因此,執法單位如關稅局、警方及地方政府等,必須嚴厲把關,以保障公眾安全與性命。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國有國法,別讓法令淪為紙上談兵,身為國家執法者,除以身作則,秉公辦事更重要,否則,濫用或沒有良好履行職權,何來威嚴?

    生命無價,普天同慶佳節也該自律自制,新年人團圓,美好祝福和歡笑聲,勝過鞭炮聲連天,國人必須奉公守法過年,各族節慶也該如此。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