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省出庭時間 廖順喜要求同一法庭審5案
(安邦14日訊)早前因致傷志願警衛局成員及涉毒而被控的拿督斯里廖順喜,其代表律師拿督拉斯鮑星將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要求把所面對的5項控狀,聯合在同一間法庭審訊。
拉斯鮑星今日在推事庭指出,基於被告面對的5項控狀是在相近時間和地點發生,因此提出上述要求,以節省出庭時間。
主控官為阿麗亞副檢察司指出,他們將探討能否進行聯合審訊的請求。
先前,被告需針對個別控狀,分別到不同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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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鮑星向推事莫哈末菲達斯說,由於他是在2天前接手此案,因此要求法庭給他一周時間;被告之前的代表律師為法哈娜。
他也告訴記者,被告早前穿短褲出庭,並非不尊重法庭,而是被告有皮膚問題,他強調這只是與法庭溝通時產生的誤會所致。
休庭後,廖順喜對媒體說,在法庭判刑前,希望媒體不只是作出單方面報導,而是採取中立立場報導此案,他也和記者握手致意。
廖順喜今早身穿長袖襯衫與黑色長褲,戴著墨鏡準備出庭,面對媒體時表現坦然淡定。
此案擇定4月6日過堂。
廖順喜是于去年10月27日,在安邦甘榜峇魯致傷3名志願警衛局團員,被控2項傷人罪、一項嚴重傷人罪和一項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志願警衛局成員執行任務的罪名,加上他去年10月30日在安邦警區自首的尿檢呈陽,再被控一項吸毒罪;他共被帶往安邦法庭面對5項控狀,唯他否認有罪。
(本報王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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