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曰專欄:投國陣換婚禮
國陣青年團為了搶年輕選票,在競選宣言中,承諾一旦勝選就資助青年結婚。
這一聲令下,各州國陣全力響應推出各自的派錢配套,丹州宣布集體婚宴的點子,森州和柔州各將提供550令吉和500令吉“紅包”。
華人看了滿頭問號,為何馬來人辦婚宴會跟政治扯上關係?
這當中必然是有“求”才會有“供”,這些求助的人,不能代表所有馬來人,但人數一定不少,才會讓政客覺得有機可乘。
在情理上,錢不夠用是藉口,現代人的婚禮觀念變質才是原因,愛擺婚宴秀,做給別人看。
商業化的夢幻婚禮,變得比婚姻還重要。沒有錢,就去借。真要鋪張,才能壯膽。
在政治層面上,政治介入婚姻並非新鮮事。
家庭關係是政治與社會秩序主要支柱之一,它從來不是完全的私領域,從國家、司法到政治,對婚姻一直施予規範和懲罰。
我國民法規定,女性需年滿18歲才能結婚。在伊斯蘭法律下,女性滿16歲即可結婚。16歲以下的穆斯林女性,也不是沒機會,但要獲得伊斯蘭法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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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未滿18歲的女子必須取得部長批准,發出“特別結婚執照”才可以註冊結婚。
早來的婚姻讓更多早婚的人,在沒有足夠的準備下,提早感到婚禮的壓力,尤其是被婚宴秀洗腦的新人。
司法的介入,讓心智未成熟的少女,不幸被性侵後,讓施暴者以結婚之名,娶受害者為妻,逃過刑罰,助長“兒童婚姻”。
還有一些個案,是先讓施暴者與受害者結婚,不久後離婚,賠一筆錢給受害者家庭,大事化無。
傳統馬來家庭往往選擇不讓家庭蒙羞,無形中讓施暴者更猖狂,暗角哭聲淚不停。
我們應該祝福婚姻,而非資助婚禮。
婚禮不過是一場煙火秀,千萬別以為是一座不夜城。
投國陣換婚禮,不止是對婚姻真諦的漠視,更是對自我價值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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