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曉珊:老之將至——吞食自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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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曉珊:老之將至——吞食自己

    閱讀像交友。有的只能是泛泛之交,見過一次面,就不再相約。不打算再相約的書,我都會帶到二手書店,交換可能相知的新朋友。而留在我書架上的書,都是我打算再訪的老朋友。可是,跟這類朋友重逢,最讓我過意不去。上次,我對他說,我好喜歡你。我說,我們的交流是心靈上的相知。可是,再見面時,我卻只能說,我忘了內容。我很懊惱。正常人,不在乎的,就記不住。我呢,認真在意的,都會忘掉。那些震撼心靈的文字,讀著的當下,我的感受是非常真切誠懇的。我一面讀,一面讚歎說,好啊,說得好啊!我以為這就刻骨銘心了吧?沒有。過一段時日,我自問,他說了什麼,為什麼我說好?結果,我都記不起了。別說他人,連我自己都懷疑這份感情。付出的真心,怎會變成陌生?就像不是自己在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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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戲也一樣。我和老公一周會看三四部電影。一個半至三個小時的激情,很可能隔天就報銷。第二天,我想寫電影摘要,卻是用腦袋舉啞鈴:出力、推舉,腦裡的影像才一一浮出。有時候沒辦法了,就是記不起來,去問老公,那個這樣以后,后來怎麼樣了?他輕易說出故事情節,舉重若輕,毫不費力。這才是正常的,不是嗎?我怎麼會在觀看了不到24小時后,就忘了故事情節呢?難道我在觀看時,不夠專注?不是的。觀看的當下,我還能跟老公一起歡笑或小議論幾句呢!

    偶爾,我喜歡向人推薦好電影。別人很可能會問,是誰演的、是誰導的、有什麼特別情節?我常紅著臉說,我只記得好看而已。我好尷尬。真是自己看過電影嗎?

    我看著自己的書架,知道上面的書我沒有記憶;它們只是空殼,我沒有擁有。看過的電影也一樣,影像、音樂、角色造型、內容情節,沒有一個元素我正真把握住。看過的書和看過的電影,等同于沒看過一樣。我真納悶:到底,是不是有誰偷走了我的記憶?

    終于,我在尤薩的《給青年小說家的信》裡找到了答案——卡托布勒帕斯。這隻怪獸不是尤薩的發明。卡托布勒帕斯是博爾赫斯的《幻想生物之書》裡,在古希臘神話故事的基礎上,再創造的。


    這只神話動物,有牛的身軀,身上長著鱗片,頭是野豬頭。怪獸的頭非常大非常重,不得不垂下來,垂到腳底去。卡托布勒帕斯是個從腳部開始吞食自己的可憐動物。尤薩說,小說家是在不斷挖掘自己的經驗,為編造故事尋找種子。這個挖掘活動,就是怪獸正在吞噬自己。但,小說家根據某些自身記憶,一些人物、事件和場景進行再創作。卡托布勒帕斯吃掉自己,卻沒停留在這一步,而是繼續另一層更有意義的活動:再創作。

    可惜我身上的卡托布勒帕斯啊,沒有再創造,只是一味地吞噬。而我多希望有誰偷走了我的記憶。那我可以歸罪于他人,自己不必負責任。但,答案很明顯:是我不斷吞食自己。

    戴曉珊——觀影、閱讀與寫作為持續日常,間歇性掃地、煮飯和遛狗,以調和生命中的瘋狂與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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