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絡瑜:穿比基尼是我的權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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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絡瑜:穿比基尼是我的權利

    日前中國報一則封面新聞標題抓住了我的視線:《登沙灘海島不禁基尼》。新聞配了一張停泊島長灘上外國比基尼女遊客日光浴的照片,美景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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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內容:“登州伊斯蘭黨政府不阻止國內外非穆斯林女游客,在沙灘或海島穿著比基尼。”根據登州官員說:“這是州政府確保維持社會和諧方面作出的讓步,因穿著比基尼泳裝是非穆斯林的權利,尤其在合適的場合。”

    呼……我“暫時”大大松了一口氣,“暫時”,是因為該官員也說了:“不過(總會有不過),當局或會與外來游客進行討論,也許未來可根據時事發展作出適當改變(總會有改變)。”

    官腔,總是叫人有無限想像空間。我想像,官員是要跟外來游客討論該不該在沙灘海島穿比基尼,還是討論什么款式設計的比基尼可以被接受?又或者嘗試向外國遊客建議穿布基尼(burkini)或臉基尼(facekini)比較好,因為不會對社會帶來不良影響,也可以全面防曬保護美白肌膚及防被水母叮蜇?

    我喜歡大海,沙灘和海島是我休假充電的最佳去處,特別鍾愛西馬東海岸洁白沙灘和熱帶島嶼。我也穿比基尼游泳浮潛,因為自在啊。只是,近幾年在本地可以感覺到別人眼光變了。自從友族女人從圍沙籠沖涼到穿上布基尼去海邊游泳,男人就開始對在沙灘上穿比基尼的女人在意起來。


    不光屁股不露點

    本來,穿衣只要符合場合不過分,就不得罪誰。沙灘海島又不是政府部門,造訪不需有dress code吧?沙灘也沒規定一定得穿比基尼,如果你不想曬黑,當然可以穿長袖長褲長裙包覆整張臉。

    但如果你喜歡曬太陽,如西方游客特地飛來東南亞海島就是為了做日光浴,曬黑好回去向人弦耀,自然是穿少一點盡情曬。只要不光屁股不露點,曬完太陽穿回衣服、用沙籠包一下,穿比基尼又怎會招惹目不斜視、心無歪念的正人君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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