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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案審訊日期 8月8日過堂再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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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訊)提控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檢控團澄清,高庭並沒有為案件擇定審訊日期,只是依據承審法官的行事歷,提及可能的審訊日期,同時也清楚表明,審訊日期只會在案件于8月8日過堂后,再做決定。
該檢控團今日通過總檢察署發文告指出,通常複雜且涉及許多文件的白領犯罪案件審訊日期不會在提控當天擇定,控方也沒預計在當天提供文件給辯方。
“相關文件只有在審訊前,才會提供給辯方。控方有意在過堂當天,向高庭申請把審訊日期定在今年11月。”
文告說,辯方向高庭取得的封口令只是暫時的,而在過堂當天,辯方將會提呈正式的書面申請,並附上宣誓書表明封口令的性質與範圍,但控方將反對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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