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案封口令 蘇仁德蘭:違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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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吉案封口令 蘇仁德蘭: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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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5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顧問蘇仁德蘭認為,承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刑事失信與濫用職權案的高庭法官,無權發出封口令,而且該封口令違反聯邦憲法第10條款賦予的言論自由權。

    他說,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索菲安發出封口令,是為了禁止所有人在媒體上,評論納吉案件的是非曲直(merits of the case)。

    他說,法官可以發出庭令約束案件當事人,甚至在一些需在法庭現身的人士。

    蘇仁德蘭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法庭根本沒有必要發出封口令,因為大馬的刑事案審訊沒設陪審團,案件是由法官獨自聆審,法官只考量呈堂證據及不受外在事務干擾。


    “稱職的法官不應該受到針對案件的媒體報導影響,因此,需要發封口令嗎?”

    他說,連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也反對封口令,因此,高庭應盡快撤銷封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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