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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啤酒節鬧場 改口認罪 嘉馬罰RM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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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11日訊)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兼紅衫軍領袖拿督斯里嘉馬尤諾斯今日在推事庭改口承認製造公共騷亂罪名,被罰款400令吉,或以監禁1個月替代。
嘉馬是在刑事法典第268(公共干擾)條文下被控,並可在刑事法典第290(公共騷亂)條文下懲處。一旦罪成,最高罰款為400令吉。
嘉馬(48歲)在5月25日被控時否認有罪;但今天在案件過堂時改口認罪。
嘉馬辯護律師拿督英然就刑罰代為求情時指出,嘉馬是活躍的政治人物,他是為了抗議啤酒節才砸酒瓶,擔心這會荼毒年輕人的思想,況且被告也是朝著箱子以鐵錘砸酒瓶,酒瓶碎片撒滿地,因此未構成公共危害。
他也以嘉馬曾舉辦免費餐等好事,和對此事懺悔,因此希望降低罰款。
但主控官阿美拉則不認同辯護律師的說詞,因為被告仍有其他管道可以和平請願,砸酒瓶之舉已經造成公共危險和騷亂,加上被告是公眾人物,因此不能輕罰。
嘉馬則說,他出發點是要禁止雪州政府公開舉辦啤酒節,經過力爭后,警方不發准證,雪州政府也停辦活動,因此證明抗議奏效。
推事拉惹諾阿蒂拉在經考量后,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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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陳毅強攝)
(視頻取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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