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察馬蘭尊 出任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吉隆坡11日訊)原任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馬蘭尊,今晚宣誓出任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職,任期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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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的里察馬蘭尊是接獲國家元首莫哈末五世陛下御准的委任書后,在國家王宮宣誓出任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以取代以“增額法官”身分續任的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
莫哈末勞勿斯及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早前獲得國家元首御准辭職,並將于7月31日生效。
他也成為第一位來自東馬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另外,馬來亞大法官阿末馬洛則升任為上訴庭主席,填補祖基菲里阿末留下的空缺,而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黃達華,則擢升為東馬大法官。
另一名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扎哈拉依布拉欣,擢升為馬來亞大法官。
首相敦馬哈迪、首相署部長(法律事務)劉偉強、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及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拿督斯里拉迪法,也出席宣誓就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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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察馬蘭尊于1952年出世于沙巴的斗亞蘭,之后在沙州亞庇完成中小學教育;他曾于教育局任職,也在多個政府機構任職。
他于1972年在雪州瑪拉工藝學院(現是瑪拉工藝大學)深造,之后在英國的倫敦大學深造法律系,並于1975年完成法律系畢業。
里察馬蘭尊取得法律學位后,在沙州首長局服務,也曾擔任法律官員及在沙州檢察署擔任副檢察司,之后于1977年擔任律師。
當希盟政府進行第三輪內閣宣誓時,里察馬蘭尊代表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出席宣誓禮,當時已預測他可能是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人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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