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維持高庭判決 陳長鋒保住州議員資格
(古晉13日訊)上訴庭三司今日在二對一下,議決維持古晉高庭去年判決,裁定砂立法議會無權撤銷行動黨陳長鋒埔奕區州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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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上訴庭的判決,意味著陳長鋒保住砂州州議員的資格,可行使民選州議員的一切權力,砂立法議會、砂州議長拿督阿斯菲亞、砂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黃順舸三造,不滿高庭之前的判決上訴失敗。
上訴庭兩司拿督阿邦伊斯干達、拿督哈敏達是維持高庭之前判決,而另一司拿督美莉林(譯音)則持有異議,在二對一下,陳長鋒保住砂州州議員資格。
有關上訴庭的判詞,是指陳長鋒、於2016年5月參與埔奕州區選舉前,已放棄澳洲的公民權,持有雙重國籍之說已不存在,更不能以陳長鋒之前持有澳洲公民權,對國家的效忠提出質疑。
在判詞中也提到,起訴方在選舉進行當兒,可以向選舉庭入稟陳長鋒之前持有我國及澳洲雙重國籍,但當時並沒有人入稟法庭。
判詞中指出,當陳長鋒中選為砂州埔奕區州議員後,砂立法議會並無權利通過一項動議,撤銷陳長鋒的州議員資格。
砂州議會是在2017年5月12日,在砂第二財長拿督斯裡黃順舸的動議下,以70票支持及10票反對下,撤銷被指擁有雙重國籍的陳長鋒埔奕區州議員資格,陳長鋒通過行動黨律師團入稟古晉高庭挑戰。
古晉高庭在2017年6月17日裁決,砂州議長阿斯菲亞沒有權力行使砂憲法條規,撤銷陳長鋒州議員資格,宣判陳長鋒仍然是合法州議員。
這也是砂拉越第一宗州議會通過議員表決撤銷議員資格的案例,當時轟動我國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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