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子彈當紀念品 羅厘司機遭截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藏子彈當紀念品 羅厘司機遭截捕

    警方在羅厘司機腰包,搜出一枚子彈。
    警方在羅厘司機腰包,搜出一枚子彈。

    (檳城15日訊)羅厘司機把一枚子彈當紀念品收藏逾1年,今早被警方截查時,因非法擁有軍火當場被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事件今早9時20分,在峇央峇魯一帶發生。

    西南縣警區主任安峇拉甘今午指出,警員在事發地點一帶巡邏時,截查可疑的印裔穆斯林摩哆騎士。

    他說,警員檢查騎士腰包時,竟從包包搜到一枚5.56毫米口徑的子彈。

    安峇拉甘指出,摩哆騎士是羅厘司機,對方因非法擁有子彈,觸犯1960年軍火法令第8條文,因此被警方逮捕。


    他說,嫌犯擁有及收藏子彈約1年,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安峇拉甘呼吁公眾勿把子彈或軍火,當紀念或裝飾品收藏,因此行為將觸犯法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