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制料集SST與GST於一體 專家:徵稅範圍或比舊制廣
報導:葉愛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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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訊)銷售及服務稅(SST)即將在今年9月重新推介,稅務專家指出,雖然這是舊稅制,但徵稅範圍和框架料會出現調整,預計最新稅制將混合舊有SST和消費稅(GST)的一個全新稅制,包括銷售稅和服務稅的徵稅門檻估計均會被劃一。
中總中小企業及人力資源發展兼稅務組主任孔令龍回應《中國報》電訪時指出:“即將提呈國會的SST框架將會出現修改,估計不會和以前的SST一樣。”
財政部長林冠英昨日(16日)在全國稅務峰會致開幕詞時說,預計會在這一季國會提呈銷售及服務稅法案,在這法案下,製造商銷售稅率是10%,服務稅率是6%。
孔令龍指出,在舊有1972年銷售稅法令下,年營業額在10萬令吉及以上的製造廠商就需要繳付10%銷售稅,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的徵稅門檻則是50萬令吉及以上。
因此,他估計政府會調高新SST稅制下的銷售稅徵稅門檻,劃一至50萬令吉。
小廠商影響不大
“如此一來,當徵稅門檻從以前的10萬令吉調高至50萬令吉,小型廠商在SST稅制下就不會受到影響。”
至于服務稅的徵稅門檻料也會被劃一,但相信不會被調高(預測不會超過GST時代的50萬令吉),但孔令龍預測徵稅範圍會更廣泛,以前無需繳稅的,在新的SST稅制下都需要繳付服務稅。
“這不會是一夕間就修改,而是未來兩年內的大方向,政府會按部就班進行修改SST稅制,以與消費稅相融合。”
僅上游業者受影響
孔令龍重申,消費稅和SST最大的差別,是SST為單項稅制(Single Stage),只對特定完成品製造商和服務供應商徵收的稅務,反觀消費稅是多層次稅制(Multi Stage),涉及層面較廣,大部分的商家與行業都受到影響,也需呈報與繳付消費稅。
“在SST稅制下,只有上游業者會受到影響,下游業者不會受到影響。相比在消費稅制度下,從上游至下游業者都會受到影響,因為是多層次稅制。”
“以製造廠商為例,在消費稅制度下,廠商可以索回進項稅(Input Tax),因此消費稅不是廠商的成本(這里指消費稅註冊廠商)。但是鑒于關稅局未能準時回退稅款,導致廠商的現金流被卡死。在SST稅制下,則會增加製造廠商成本,因為他們沒得索回稅款,但現金流不會受影響。”
周志強認為,SST實行后,銷售價格是否會提高,胥視從生產商出貨價格到零售商的零售價格的利潤而定,以及有關產品是否需要支付服務稅。
“總結,傳統的模式下,從生產商、總批發、區代理、代理再到零售,當中的利潤是可能超過一倍。按照計算,利潤越高,在SST稅制下,最終的零售價格卻是比GST稅制下更便宜。”
小市民影響少
馬來西亞講師協會理財顧問兼財務規劃師周志強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指出,從消費稅再回到SST,兩種稅制對個人的影響程度胥視個人的消費習慣。
他舉例,若是日常吃“嘛嘛檔”、上菜市場買菜自煮的市井小民不會受到影響,反觀在城市生活的中上階層則會受到較大衝擊。
“在雜貨店和超市購買一瓶可樂零售價格只是2令吉,在小型嘛嘛檔(年營業額不達徵稅門檻)喝一杯可樂也一樣是2令吉,但若在大型連鎖咖啡館飲用一杯可樂,所需支付的費用是2令吉再加上6%服務稅。”
周志強說,在生產時已被徵銷售稅的產品,若也需要支付服務稅,最終消費價格自然會更高。
“在SST稅制下,中下階層將付較少的稅,中上階層則胥視個人的消費模式。”
無論如何,他說,隨著3個月零稅率期限結束后,從零稅率到重新徵稅,物價肯定會上漲,國人也會明顯感受到通貨膨脹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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