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儀雅:勛銜?安慰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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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儀雅:勛銜?安慰獎?

    行動黨2名卸任行政議員,即前旅遊發展委員會主席羅興強及前公共工程、基設與交通委員會主席林峰成,“不約而同”獲得行動黨推薦受封高級拿督;另外2名前州議員,分別是峇眼達南區前州議員丹納受封拿督,及前雙溪檳榔區州議員郭庭源受封D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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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黨在2008年剛剛執政檳州時,推出其中一項改革,就是行政議員在任內不可受封,這項新措施當時也獲得民間許多掌聲。

    勛銜,確實是其中一種對某人社會貢獻的肯定,比如今年有個退役空軍因救起跳海女子而受封,這種受封是當之無愧。

    但是“人民代議士在任時不可受封,卸任后就可以受封”,這種受封反而令人感覺是一種安慰獎,尤其是在大選剛結束的州元首誕,受封人士巧巧好都是沒得上陣大選的前州議員。

    人民代議士對社會的貢獻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人民代議士為民服務原本就是本質,行政議員的工作與責任就是治理州政府,不能因為這個身分就有資格受封,尤其是在州議會上沒有任何表現的州議員,若受封的話會加深人們的安慰獎印象。其實,人民代議士最大的肯定就是一直獲得選民委託,而不是勛銜。


    突然想起民政黨檳州前主席鄧章耀,至今也是沒有任何勛銜,前中央政府也沒有因他是前行政議員或國陣檳州主席,而推薦他受封。

    森美蘭行動黨也在今年落實中選議員不能受封勛銜,理由是應給對社會真正有貢獻的人士。不曉得這措施有效期只是10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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