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司遭擄殺‧指有律師說服認罪 第6被告遭斥說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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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檢察司遭擄殺‧指有律師說服認罪 第6被告遭斥說謊

    (吉隆坡24日訊)被控殺害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的第6名被告今日自辯時,指曾有律師說服他認罪,遭主控官與其他被告代表律師指他撒謊和不知何故在法庭“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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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尼馬蘭回應主控官賽夫依德里斯副檢察司與其他被告代表律師西瓦的多個提問後,遭兩人指他的回答並不屬實。

    尼馬蘭自辯時回應,曾有律師說服他認罪,但遭西瓦指他編故事。

    另外,賽夫依德里斯播放閉路電視畫面時,質問為何尼馬蘭所說與其他友人進入咖啡店的順序與畫面不符,是不是說謊,尼馬蘭辯稱沒有說謊,只是已不記得當時情況;賽夫也質疑尼馬蘭提及友人已經喝醉的說法,因畫面看起來大家都很清醒。

    另一方面,西瓦也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讓其被告古納瑟卡蘭能換掉囚服上庭,以免後者在被告欄裡和其他身穿便服的被告顯得“突兀”,數分鐘後,古納便換上大衣配淺色襯衫出庭,同時庭警也幫他解除手銬。


    同時,西瓦也要求法庭在被告出庭時能安排適當的膳食。

    此案法官為拿督阿茲曼;尼馬蘭代表律師為拉嘉葛巴。

    案件主謀即54歲的古納瑟卡蘭在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條文下被控,並在第302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其他5名被告分別是迪尼斯瓦蘭(25歲)、迪尼斯古馬(25歲)、威斯瓦納(27歲)、尼馬蘭(24歲)及拉威(46歲)。

    他們被指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時至晚上8時 ,在梳邦再也區內殺害凱文莫萊斯,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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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王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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